※ 引述《》之铭言:
真的没有人要来吐嘲这篇喔?
好吧,
在吐槽之前,先来句古谚好了。
“便当一个吃不饱,那你有买第二个吗?”
by 马英九
:本文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
:1.所谓中美建交公报中文版 确实是新中国自己翻译给自己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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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的推测<=这部分为个人推测 恐怕多有错误 各位可以参考 甚至纠正错误
: 当成茶余饭后闲聊的话题 但绝不能当成史实讨论
: 像中国网友bxdfhbh对近代史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 如无顾忌 也可指出推测文的盲点
: 台湾网友hgt兄 也可以站在逻辑的观点 检视推测有无重大不合理的地方
外交公报这种东西,
可以自行擅改不用把内容送去给对方政府同意喔?
如果真的可以这样,
美国岂不当了一次冤大头?
那来,
三年后,
1982年的八一七公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发表的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建立外交关系的
联合公报中,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
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此范围内,双方同意,美国人民将同
台湾人民继续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在此基础上,中美两国关系实现了正常化
。
英文版:
In the Joint Communique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on
January 1, 1979, issued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Within that context, the two sides agreed that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would continue to maintain cultural,
commercial, and other unofficial relations with the people of Taiwan. On this
basis,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were normalized.
一样是"acknowledged"
一样是翻成"承认"
照阁下这种可以随自己高兴改公报的说法,
岂不是美国当了一次冤大头不够,三年后再当第二次?(摊手)
而且第一次是卡特政府当,
第二次是雷根政府当,
不同的总统都乖乖吞下去了捏。
然后30多年后的今天,
AIT还把当年美国当冤大头的公报贴在自己网页供大家取笑咧。
AIT网址: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zh/us-joint-communique-1982.html
个人认为啦,
擅改公报这种当,
美国会上两次的这个或然轮...率...低过于零哪...
抱歉我这个人讲话就是这么直啊...
实际上是,
在联中制苏的利益前面,
台湾就他马的被美国出卖了。
老共提出要写"承认",
老美就让老共凹,同意写"承认",
拉拢中共抑制苏联的利益绝对远大于一个小小的台湾岛,
况且,
就算写了承认,
老共当下就能拿走吗?
文字上让你老共赚了面子,
里子可是我美国人赚走了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