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会有偏离历史版之嫌 先说不好意思
我觉得关键点是 (军队)残暴 的定义
个人想定义成
杀人的手法不是一般人的优先选择
但如果这支军队偏偏喜欢选这个手法 那大概就是残暴
现在问大家
假设你现在必须杀人 但你有权选择方法
一 亲手掐死
二 拿刀当面砍头下来
三 用枪离你几步爆头
四 远距离用飞机丢炸弹 或 按钮开炮
我会选四
我猜这也是大部分人的选择 当你不得不杀 但又能让你选手段时
在这前提之上
如果有人偏爱选 一 或 二
甚至杀过后还到处宣扬自己的杀法
这样至少是特别明显异于常人吧
应该就能称为残暴
老实说 这话题我觉得最好不要再谈
因为这是判断标准的选择了
如果有人认为 要用一次能杀多少当标准
越多越残暴
我也很难说不对
既然各标准无法说服彼此
我觉得这话题还是打住好 不可能有公认结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