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见] 质问规则试行办法

楼主: youtien (恒萃工坊)   2017-08-17 17:28:08
  目前我提出的政见尚未得到多数人认可,并且连我在内,大家也不清楚这实行起
来会怎样,能怎样。故此应先以不须牵动现有规则的方式来试行。
  我们通常会碰到的状况是这样:
  1. 甲的文章提出A,B,C论点
  2. 乙驳斥A,B论点(以下称为-A, -B),并提出ㄅ、ㄆ、ㄇ论点
  3. 甲不理-A, 回应-B,提出B1,驳斥ㄅ、ㄆ(下称-ㄅ、-ㄆ),又提出D,E
  4. 乙骂甲不正面回应-A,再驳B1, D, E,同时也驳-ㄅ但不理-ㄆ,又提出ㄈ、ㄉ
  5. 越扯越远又闹到没趣,而-A和-ㄅ就一直悬在那边不见处理,下次又出现类似
情形。
  所以,我建议这样:
  1. 乙提问或反驳时,得明确要求对方正面回答-A之类,再谈其他。甲对-ㄅ亦然.
  2. 如果讨论串进行到有一大堆论点和反论纠结著,双方可以整理现有的未解决、
未见答复的问题,另发一篇来对质,亦可声请板主介入主持。
  3. 板主应协助双方将对答进行到双方都表示接受,或者明言决裂而结案。
  4. 过程中请避免不必要的情绪性发言以及有违板规、站规的人身攻击之类。如果
有人还是这么做了,我们可以理解作他认为这样讲是必要的,而不只是一时冲动。如此
,若受处份,亦当无怨。
  目前先这样。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7-08-17 17:37:00
你是板主新警察吧 这样太细节了 你会搞到死喔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要)   2017-08-17 18:09:00
新板皇
作者: zaknafein987 (苍)   2017-08-17 18:21:00
看起来光复杂程度就会先搞死自己啊而且板主极有可能公亲变事主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7-08-17 18:46:00
最好的办法就是黄老治术,曹参说当官的不要管太多但是刑法诉讼要认真管才可以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要)   2017-08-17 18:51:00
大概没多久就会联署要求下台了
作者: Aotearoa (长白云之乡)   2017-08-17 19:06:00
你真的会先搞死自己...
作者: Reewalker (报告馒头班长不够)   2017-08-17 20:30:00
太搞刚了吧
作者: Hartmann (银之朔风)   2017-08-17 20:33:00
希望能成功,加油
作者: august8585   2017-08-17 22:05:00
支持你想要做改变,加油,至少试过才知道行不行
作者: oversky0 (oversky0)   2017-08-17 23:19:00
可以试试要求文章写成双栏格式。将右边留给乙方回文。例如 http://bit.ly/2wjqdl1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7-08-18 01:25:00
想请教一下,如果不回应别人反驳的部份是起因于无法再拿出新佐证或涉及主观意识,那么又该如何应对呢?另外试行前,您要不要先与其他版主讨论一下,还是未来这块就只有您管,其他版主都不管?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7-08-18 15:47:00
感觉不错,我去问问公民讨论版能不能也改成这样子……不然真的某些人很容易变成跳针式反驳
作者: hanhsiangmax (陪我去台东)   2017-08-18 17:05:00
加油!!起码试过才知道!
作者: cu87 (cu87)   2017-08-19 15:57:00
这种规则可以拿去国际学术研讨会试试看,满精实的.我想可以推广到全世界的历史学术圈面对面质问对诘,而不只是在网络上高来高去,那才叫认真
作者: ksacet (ksacet)   2017-08-20 19:53:00
乙提问或反驳时,得明确要求对方正面回答-A之类 但是如果乙 就是不要反驳并且一样 打其他点呢?没有版规约束就是没有强制力 要有版规约束版主要先讨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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