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清代的御状不同,宋代的登闻院系统没有相关罚则
上至官员下至平民,都可以自由投状
但投状不代表会受理,受理也不代表会解决
因为无论是登闻鼓院或登闻检院,都不是真正的司法机构
而更像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意见窗口
比较类似现在的市长信箱、总统信箱
像dennis版友说的,除了可以申冤,也可以提建议、告密、自荐、批评时政
宋代的皇帝信箱包含两个部分
一是登闻鼓院,设置一面大鼓,让人击鼓告状,由前代的登闻鼓而来
(可是鼓后来被陈东打破了,不清楚到南宋还有没有复原)
一是登闻检院,设置木匣,可以投进诉状,由唐代的匦函而来
在行政位阶上,检院高于鼓院,两院之上又有理检使,由御史中丞兼任
一方面要让朝廷,特别是皇帝,掌握天下的讯息
因此有些人认为这是唐朝武后告密政策的具现
但另一方面,则是让心怀不满的人可以一诉曲衷,表现朝廷广开言路、察纳下情的意思
因此在武后政权结束时,还被继续沿用
也因为信箱是无所不包,在唐代甚至有专门的种类允许士人投进文学作品,自我推荐
这个现象到宋代开始有一点转变,可能的原因是投状人的数量与成分都有大幅增长
在唐代,虽说百姓都可以投状,目前看到的案例,好像还是以士人为主
但到了宋代,有越来越多的资料显示平民确实也会利用这个皇帝信箱
政府甚至安排了代书,协助不识字的进状人写诉状
这些平民的意见或抱怨,刚好成为皇帝亲民爱民的表现
宋太宗时有人控诉自家奴仆弄丢了猪,皇帝不但亲自阅读这样的状子,还下令赔偿
并且自嘲连这种事都可以告到我面前。话虽如此,“推此心以临天下,可以无冤民矣”
这是政治道德的展现
可是政府关心的事,与进状人关心的事当然不完全一样
所谓皇帝亲览,当然也是一个迷思
越来越多的人想利用这个窗口,完成自己的事,当然就大幅增加行政负担
而且处理那些婚姻田土的事情,对中央朝廷没有什么真正的帮助
政府的做法是加强审查投状的内容,设定很多标准,不达标的讯息就会被拒绝
文学作品、珍奇物件不准投进,未经州、县、路、三省裁定的案件,也不可以越诉
比较寻常的案件投进登闻鼓院,紧急的讯息则投进登闻检院
一些要紧的讯息允许密封,但即使如此也得加上大纲,让两院的官员可以先审核
这里便有不少进状人与朝廷的博弈、攻防,一方极力要让自己的状子更容易被看到
一方尽可能减少莫名其妙的、浪费时间的状子
这个现象到南宋晚期还是如此
回到原PO的问题,告的状到底有没有效,又会不会被惩罚呢?
一般而言,不符合规定的状子,就是不受理而已,不会再惩罚投状人
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
那就是投状人内文不符:文件大纲写得十万火急,结果内容根本鸡毛蒜皮
至于效果,一如前文所言,这不是一个真正的司法管道
也没有规定一定要有判决
两院收接到的文书,程序上由内廷批出,交各部审核,然后可能会回应或归档
不过这也没有保证一定会被解决
南宋晚期的刘克庄担任登闻检院的主管
曾不无苦涩地说到,即使经过内廷签发出来的状子
也只是成堆放在政府部门,没有人在乎
最后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跑到京师告状很花钱
而据说投状进登闻院的手续费也相当高,或许也因此让投状的利用率减低
现存的一些周边材料,都只说这些人是民,但是富民或穷民、离京师的远近,都未知
现在看不太到南宋后期的投状人纪录,所以一时之间很难说这些人的社会背景如何
但可以推想还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人
从这个角度来说,宋代政府并不关心身分的僭越,以民告官看似无所谓
也很努力经营君民一体、上下无间的形象
但未尝不是另一种漠然
当然你也可以试着论证,州县与路的架构,更有利于避免地方官垄断案情
如果地方的机制已经可以处理了,何必到中央打官司呢?
对皇权与君民关系的想像、地方司法体系的实况,以及现实的经济考量
可能都导致宋与清越诉现象的差异
但还是要说,现在没有真正的宋代登闻院状子留下来,所以讨论还是有很大的限制
至于非正规管道的抗议,纪录是有一些,朝廷的回应也不一样,不过就只能另篇再说了
※ 引述《yduiy (奶茶)》之铭言:
: 清朝的告御状案例好像比较多,像是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就有平民告御状的案例
: 但是这案子背后似乎也有杨家动用一些关系与皇室与地方势力争执的因素才有得办
: 而且清朝告御状好像被视为一种冒犯,虽然可能不用滚钉床,但是至少要罚棍
: 至少要经过几级几审才能定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