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我的愤怒,源自不舍(公投劝世文)

楼主: antonliu (hmmm anton)   2018-11-25 22:40:44
那日公投之后,我在夜里,打了一篇长文放在IG上。朋友说,或许可以把文章放到更多人
看到的PTT上,也许可以让很多朋友心情好一点。 于是我就来把文章转PO到甲板上。
激情过后,但愿我的文字,能为难免沮丧的心情带来一丝丝好转!
如果有任何指教,欢迎私讯我。
——
如果你因为这次公投结果而沮丧,那么我希望你可以看看这篇文章。
首先,我总是敬佩那些为了自己的理想在耕耘、努力的所有人。请让我先向你们致上最诚
挚的钦敬之意。
于此同时,我也唾弃那些为了自己政治利益,而牺牲普世价值、普世人权的政客。
政治,一直都是条险峻的道路,
凡与它有关的事,从来都不会是轻松的。
绝大多数的你们,都是为了理想在呐喊著,
然而,却不容忽略“公投”的本质,即是“政治的”。
我早在7月30日的一篇长文中,就认为公投根本无法改变人权,甚至没有任何的投票可以
改变大法官释宪的法律位阶,甚至也说了:“我很讨厌有人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假藉任
何题目来因此获利。无论哪一方,都应该扪心自问,作了这些事,究竟能否真的取得成果
,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这场反同和挺同的公投,说穿了就是意气用事,而且是个从开始就注定失败的公投对决!
同志赢了公投,也无法改变大法官解释的基础,不过就是锦上添花;若是输了公投,却会
落得满盘皆输,毫无后路可退。
自始,发起人都没有认知到,这本来就是场硬仗,而且是和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在对抗。
当把这个议题赤裸裸的搬上选举舞台时(尤其是投票权人绝大多数都还是守旧保守的群众
),显然就是希望所有人民表态。想当然耳,此时这个公投选举的结果,并非不能预见。
如果当初没有提案、没有连署,只有护家盟的提案,我们只需要尽量呼吁投废票予以抵制
,就算他们过了,也不至于赢的那么漂亮,甚至有机会让同意票无法超过门槛。
我相信苗博雅准议员身边不乏法律人(如许秀雯律师等人),然而,这让我更加百般不解
为什么会那么坚持提出公投反制呢?苗博雅女士具有法律相关学经历,而她身边也环绕着
许多法律人,聪明如斯,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公投会带来这样的成果。然而,为何却坚持提
出来了?
我相信这绝对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反同志的团体,无所不用其极的极尽龌龊之能事,只因为你们自己的喜恶,固然可恶。
然而,如果有些人是为了自己一时的政治利益,硬要搞一个带领同志陷入泥沼的公投,实
在也与他们相去不远。
或许会有人说,现在不是检讨自己人的时候,
但是,唯有先反求诸己,才能认清现况,整装重新再出发。
‘我的愤怒,来自于我不容我身边那些为了理想勇往直前的朋友们默默地被利用。’
看着身边的朋友,今日带着大大的失落,
我很是舍不得。然而,我只想说:“不用怕!明年5/25,我们依然可以依照民法结婚”
以下是7/30我发的文章节文,如果你愿意花点时间看看,我相信你会对未来更有信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与宪法牴触的法律都是无效的。至于谁有这个判断法律有没
有牴触宪法的权力呢?正是“大法官”!因此,大法官所做出来的解释,是具有宪法上的
地位。也就是说,当大法官认定我国的宪法中有赋予人们婚姻自由的权利时,法律就必须
以这个为前提去制定。而任何违背或剥夺这个权利的法律,都会是违背宪法的!
既然大法官已经明白的宣示法律应该要赋予同性别的人有婚姻自由,而且最大阻碍同性婚
姻自由的法律(民法)是违宪,那么我不懂同志朋友究竟还有什么好争好怕的?就算公投
连署通过,也不过就是回到大法官解释的基础上,究竟何需大费周章搞一个公投?
至于反同性婚姻的团体发起的公投更是可笑!因为无论这些人在提案题目上费尽心机,就
算让你们通过连署,然后最后公投也通过,法律也的确照你们希望的制定(这种可能真的
微乎其微),但只要有人提起释宪,依然会再被宣告为违宪。因为再怎么为同性别婚姻立
专法,也不可能立一部与民法保障一般婚姻权利的法律(更别说在明年四月前完成)。因
此我实在不懂这些人到底在忙什么?
——
*注:公投要在三个月内提案,然而公投法规定要在下个会期审议,然而并没规定必须在
下个会期通过,实务上,要在明年五月底前完成,机率微乎其微。而且要拟定一部符合大
法官释宪意旨的专法,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作者: JihadiHaHa (圣战士哈哈)   2018-11-25 22:51:00
作者: taxit (你不需要知道)   2018-11-26 00:04:00
公投对决策略至今我仍不解,不过事情已经发生,只能记取经验,仍须努力。
作者: lionkinge (小个子)   2018-11-26 01:33:00
如果你仔细分析各公投案票数,你就会发现不论有没有挺同公投,都打不过反同小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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