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注意到
婚姻议题补正后的题目都多了民法
所以是针对民法内的婚姻定义做公投
虽然大法官释宪文很清楚的保障了婚姻权
但因无法限定立法方向 所以这次的题目还是符合目前的宪法
除非公投后如果萌萌赢了
就只能再申请释宪 请大法官判断是否违宪
然后
请一定要投‘’不同意票‘’
不要投废票或是拒绝投票
就算最后同意票人数没到达总选举人的1/4 导致公投案不成立
但同意票及不同意票的票数
会成为立法院最后立法方向的民调依据
我本身不是法律人
所以不确定是不是有方法可以在投票前请大法官对公投题目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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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案通过条件
1.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
2.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4以上,即为通过
顺便问一个题外话
国外有大法官推翻直接民主公投的案例吗
我知道有推翻代议民主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