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孙纪树森说:
有个山西商人把家产都托给弟弟,自己到外地做生意,
在外娶了妻子、生下一个儿子,
十几年后,妻子病故,于是带着儿子返乡。
但弟弟不想让得手财产被分走,于是诬赖说他哥小孩是抱来养的,不可以继承财产,
兄弟俩吵得不可开交,竟然告到官府去,
而县令也是糊涂,不去问当时跟他在外一起做生意的同行事情真假,
而是按古法做滴血验亲,还好实验结果两滴血可以融合,于是打了弟弟后赶出公堂。
不过弟弟根本不信滴血验亲这种事情,拿自己儿子来试,果然不会融合,
于是又带着儿子再去上诉,说县太爷之前作法不准;
但弟弟的邻居乡亲对他贪财到不顾兄弟情谊的行为不爽,
都说“他老婆另外有老相好,他儿子其实不是他亲生的,当然血不会融在一起。”
由于众口一词,加上实验结果真的是那样,因此另成立通奸案,
抓他老婆来讯问,结果她还真的俯首承认了!
弟弟羞愧难当,最后把妻子、小孩全赶出家门,自己只身逃去别处了,
连他的家产都归哥哥,听到这结局的人都大感痛快。
曹魏时著的《汝南先贤传》里有陈业滴血认亲的故事,可见从汉朝时就有这种说法,
但我听资深衙吏说“亲生骨肉滴血会融在一起,这是一般情形下,
如果冬天把容器放在冰雪上,让它降到极冷,
或是夏天先用盐醋擦过容器,让它有酸咸味道,
则滴下去的血碰到容器马上凝固,就算至亲的血也不会融合,
所以滴血验亲不可以当证据。”
不过如果这位县令不搞滴血验亲,则弟弟不会因不满而拿儿子实验,
弟弟不实验后上诉,则他老婆婚外生子的事情也不会连带暴露,
一切就是上天注定,不可以都责怪县令太崇古。
(DHA 还是别乱验,免得发生类似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