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铭言:
: 白居易的《长恨歌》有云:
: ...
: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 ...
: 这种偏好生女儿,寄望将来嫁入皇家,或者权贵家的状况,
: 史实上的状况如何? 不仅限唐代,亦不仅限古中国。
: 尤其像欧洲不是有某名家,透过联姻比透过武力扩大的家族势力更大?
宋代廖莹中《江行杂录》记载:“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
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姿质教以艺业,用备
士大夫录用采拾,名目不一。有所谓身边人、本事人、供过人、
针线人、堂前人、拆洗人、琴童、棋童、厨娘,等级截乎不紊。
就中厨娘最为下色,然非极富贵之家必不可用。”
简单来说,在农业环境里因为男性天生有体力和武力的优势
(努力健身但肌肉成长极慢的我表示悲伤),农业社会中天然偏
好男性——农耕群体抢水械斗这种事情几乎年年都有,务农视同
作战,农具就是武具,庄头就是作战单位,此乃农业社会常态——
但是到了商业与服务业发达的城市生活里,男人就没那么吃香了。
宋代已有十分繁荣的城市服务业与人力仲介,僮仆婢妾有卖
身的,也有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京城里的普通百姓因为女性
比较容易得到士宦家庭的聘雇,算高薪工作,所以喜欢生女儿,
养大一点就送去职业学校(?)学手艺,出来到士大夫家庭谋职,
收入很不错。
如果这女儿漂亮又有才艺,有士大夫愿意纳之为妾,那会是
好大一笔钱。以北宋中后期而言,城市平民一天赚一百钱大概够
一家生活,但是月光。而一个美妾可以卖到几百贯,约估是普通
家庭日所得的三千至一万倍……
卖女儿让人感觉很难受?当时人穷了卖老婆的也有,王安石
的太太曾经给老公纳妾,王安石看到那陌生女人,问:妳谁啊?
妾说她老公是军队运粮的将士,船翻了得赔偿公款,家产卖光都
不够赔,只好卖她得了九十万钱(九百贯)抵债。王安石觉得可
怜,把那前夫找来老婆还他,那钱就当他乐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