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htar (伊丝塔)》之铭言:
: 溺婴在宋代以后的纪录里非常常见,虽然看到的都是批评
: 不会有人赞美,但那就是个社会常态。而且因为重男轻女,人
: 为的性别筛选把性别比变得非常夸张,明代的地方志里甚至有
: 人口普查时,发现男性数量是女性两三倍这种状况。明清时盛
: 行南风(玩漂亮小男童和少年)实际上是这个社会现象的衍伸,
: 虽然在这里不是重点。
说到溺杀女婴,战国时韩非子里就有提到
"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清朝顺治时左都御史魏裔介上折称
"福建,江南,江西等处,甚多溺女之风,忍心灭伦,莫此为甚"
根据"清朝续文献通考"所载,
湖南长州"生女多溺死,故女甚贵,再婚亦须三十余金..."
再去爬爬对岸年轻一辈网民的文,
仍然提及他们祖父母那辈,
"生了女儿,后来就溺了"的谈话.
可见在人类的历史上,这种令人心痛的习俗一直在上演...
当然现在大概是不溺女婴了,改成在肚子里扫扫B超,
是女娃就打掉了;
不然,请去查查现今对岸的统计资料,
从幼童年龄层一直到婚龄男女那令人触目惊心的男女比例.
一百个男性里面大概要有十来个找不到老婆...
再说到溺女婴,
据对岸网民说法.
一般执行的第一个是接生婆;
得到主人家指示后,生下来如果是女婴,
就把头按到旁边的水盆里溺死,
再拿了红包走人;
第二个呢,居然是女婴的祖母;
并不是她们的心肠特别硬,
而是她们是抱着一种"为家族牺牲奉献"的想法.
她们也知道这是犯了很重的罪,以后要遭报应的;
只是她们就觉得"那就把这个罪归我吧!"
抱着这种心情来做结束女婴生命的动作...
真是令人难过心酸的一段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