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铭言:
: 如题
: 现代女性都不太爱生小孩
: 这是少子化的重要原因
: 因为女性就不想生了
: 那古代女性
: 为什么妻子愿意生这么多小孩?
: 很多人生5个、6个以上
: 甚至生超过10个的也有
: 非常夸张
: 难道就没有古代女性不想生了?
: 根本原因是什么?
: 大家怎么看?
古代的医书里,关于避孕和堕胎的方子其实也有不少的,
当时人当然也会考量自己的养育能力和母体安全问题,有些怀
相不好或是孕妇年纪太大的,可能就会直接选择打胎。
不过即使是现代避孕技术都不保证完全有效,传统上也认
为堕胎特别伤身,因此除了避孕和堕胎,更常见的是杀婴。杀
婴也称“不举子”,古书里写说“生儿不举”,含蓄地说生而
不养,就是一出生便弄死的意思。最主要的方式是溺婴,一生
下来就扔进水盆里淹死,还有故意冻死之类的作法,总之都很
残忍。
为了缓解这种社会问题,政府、宗教界和善心人士经常设
立育婴堂之类的慈善单位,希望大家养不了也不要杀了,送到
育婴堂至少给他们条活路……
溺婴在宋代以后的纪录里非常常见,虽然看到的都是批评
不会有人赞美,但那就是个社会常态。而且因为重男轻女,人
为的性别筛选把性别比变得非常夸张,明代的地方志里甚至有
人口普查时,发现男性数量是女性两三倍这种状况。明清时盛
行南风(玩漂亮小男童和少年)实际上是这个社会现象的衍伸,
虽然在这里不是重点。
在严重男多女少,而且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聘则妻奔
则妾……的情况下,聘金当然不会便宜(虽然正常来说会有一
定的嫁妆),娶得起老婆的人必然有一定经济实力否则付不起
聘礼(或者也可以找个干哥陪睡几年,干哥出钱帮干弟弟娶妻),
而他们花这么多钱和努力结婚就是盼著传宗接代,这件事情夫
妻双方都有共识。
也因为至少有一定经济实力,这个家庭原则上能够抚养若
干小孩,而当时人养小孩并没有现在娇嫩,三岁该能喂鸡,五
岁该能打猪草,七岁就能揹著婴儿管着弟妹在家里干活。在不
饿死的情况下,儿童也是家庭劳动力,十岁以上就能变为经济
来源(务农、纺织、做工等),这跟现代小孩养到二三十岁照
样在家啃老是完全不同的运作模式。
到父母失去谋生能力之后,生活全靠子女奉养,没有什么
老人津贴国民年金等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在那个时代,养儿育
女跟买保险和投资差不多,虽然也是基金有风险购买前没得参
阅说明书啦……
但是在近代以前,医疗条件相当恶劣,十九世纪中后期,
英国的新生儿夭折率是千分之150~160,大城市超过200。换句
话说,即使在医学革命之后的英国,一百个婴儿也有十几二十
个会在一年内夭折(二十世纪初降到千分之一百出头)。
顺便再给个实际的例子:我外曾祖母推估是1900年左右出
生(我外婆也不太清楚),她一生生了16个孩子,但是只有四
个活到成年,大部分都是十岁以前生个病就没了。四个活到成
年的小孩,一个成年后不久病死了,只有三个成功繁殖(而且
都活到六十以上),育成率大概算是20%左右吧。
生在那样的时代,你生五个小孩都不一定立得住一个,为
了老年生活有得依靠,只好多生几个拼投注率啊,不然还能怎
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