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宋稗类钞 打草稿

楼主: mstar (Wayne Su)   2018-07-25 17:34:46
清末民初,当过官的陈恒庆在《谏书稀庵笔记》写说,
他当北京巡城御史时,抓到窃贼按法条要刺字,
不过他都是用俗体的“窃”字,而不是笔划较多的“窃”字,用意是减少犯人痛苦。
但曾看过其他御史为了“窃”字争论,
这个说用体“窃”就好、另一个说要用正体“窃”,吵个没完,
结果原本已经刺上去的,又刮掉改刺,犯人多受苦,不如一开始就刺“窃”。
原文:
刺字一事,亦须有仁心。予审窃贼,只令刺“窃”字,不刺“窃”字,俾少受疼楚,
殆亦古哀矜勿喜之义也。曾见两城满汉御史为此“窃”字相与争论,此曰宜正写,
彼曰俗写亦可,争论不已,复刮贼之肉而改刺之。
迂儒任事,贻害苍生,一旦秉国之钧,必将言封建、复井田,
或创新法以乱天下,如王安石其人者。
※ 引述《mstar (Wayne Su)》之铭言:
: 京官陆东,外调任苏州通判时代理知州,
: 某次判处某犯人流刑,下令黥面时说“特刺配某州牢城。”
: 黥面完,底下幕僚跟他说“罪没那么重但朝廷有特别下旨时才说‘特’,
: 这个人本来就该被刺配,
: 而且‘特’不是我们州郡等级能判处的。”
: 陆东听完大惊,又叫人把‘特’字改为‘准条’(依律),再刺犯人脸上,
: 事情传开,每个人都在笑。
: 后来有人将他推荐给执政官员,副宰相 (参知政事) 石中立听到名字后说:
: “这人我知道,不就是代理苏州知州时,在人脸上打草稿那个吗?”
:
作者: hsinhanchu (hsinhanchu)   2018-07-25 18:02:00
斩首都可以花钱买全尸了,黥面能不能贿赂一下买个麻醉
作者: BuriBuri (不理不理左卫门)   2018-07-25 21:29:00
王安石有够衰,根本胡乱类比
作者: saram (saram)   2018-07-26 00:39:00
因为当心受到"繁体字复兴主义者"的攻击.所以还是别用简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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