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亮还没发达时到汴京,住在市集边,
晚上听到隔壁有人哭得很悽惨,隔天一大早就去问怎么回事,
隔壁的人脸色很糟,想讲又觉得不好意思而开不了口,
曾说“你就说吧,搞不好大家能帮上忙,让你能过难关,
不然你自己就算眼泪哭到干、哭到流血也没有用。”
对方左顾右盼,叹气了很久后才说:
“我之前在某地当官,因某件事而挪用了些公款,结果被衙吏催讨得很急,
但我实在还不出来,跟妻子商量之后,只能把女儿卖给商人,说好给四百串钱,
她即将要离开了,跟我们夫妻道别,所以大家哭得很悲痛。”
曾说“商人常常到处跑,而且重利轻义,等年纪大就没爱、令嫒到时就无栖身之所了,
我是个读书人,不如改卖给我吧。”
对方跪说“想不到你这么有义气、大方!
就把女儿转给你、不多收钱吧,远胜于去卖给商人;
可是契约已经打好、钱也收了,没办法取消了。”
曾说“你就把收的钱还他、再把契约拿回来;如果他不同意,就去告官。”
对方点头,曾便拿了四百串给他,约定说:
“三天后把女儿带来,我在水门外的船上等你。”
对方按照曾所教的跟商人讲,商人果然不敢争论,
三天后再带着女儿到水门外,却没看到曾的船,
问了隔壁船上的人,说“他搭的船已经开走三天囉。”
那个女儿后来嫁给读书人;
曾的墓志铭漏了这件事没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