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篇。
“长沙之妓”
长沙妓院繁盛,最高级的叫“堂班”,又分两等,其中二等里的都是雏妓;
宣统末年,散开于仁美园、古大苑、百花村、高家巷、铜铺巷、福源巷、火官殿、
后臬围、后三王街、司禁湾等地方,都高挂灯笼、招牌;
有苏州帮、在地帮之分,苏州帮以扬州人较多、在地帮则以醴陵人较多。
在里面喝酒,酒席要花二十串钱,请姑娘出来陪酒要给两串钱,
如果借房间打牌,要给四串钱,但提供四道菜的餐点;喝茶喝酒聊天则不用多给钱。
有第一次来的主客,就会拿出水果点心招待,还点蜡烛、放鞭炮迎接,称“做财神”,
该客人就要拿出十二串或八串钱来答谢,再以四串或两串钱犒赏。
妓女生日时,会强要客人摆两桌酒席,称为“摆脸面”。
过夜价钱不一定,称为“挂衣”。
雏妓破处称“铺堂”,费用约一百串钱。
比“堂班”差的叫“窰班”,也可在店里吃喝、赌博,
过夜费有六串、四串、两串钱不同等级,
大概在轩辕殿、石乐私巷、皇城隄、明月街、官园、石门阆、紫荆街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