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清稗类钞 顶凶冤案

楼主: mstar (Wayne Su)   2017-04-07 11:37:39
“王树汶为顶凶案”
河南因多盗匪,所以各州县都编制许多捕快负责抓捕、多到上千人,
但其实很多大盗反而藏身其中,并常常派手下出去行抢打劫,
等风头紧、被追捕时再用钱买贫民来顶罪销案。
镇平县的强盗头子胡体安更是凶狠狡猾,藏身在该县当捕快,
某次派手下去行抢某县的富豪,对方查知是胡干的,就上告到省城,
当时巡抚涂宗瀛才刚到任,马上下令追捕,因风头实在太紧,便用钱买通捕快,
叫他们把底下伙夫王树汶带去、报说抓到胡了;
王是河南邓州人,小时候就被胡抓走,负责伙房工作,
他被带走后当然不承认,但被捕快用酷刑招待、又被骗就算定案也不会死,只好答应,
不过王当时才十五岁、身体瘦弱,因此所有人都知道他不是真犯人,
可是县令马翥听说抓到胡之后已狂喜,没先确认过就立即向上回报、草草结案,
案子审定,判王斩首。
而胡已改名换姓、改去当别县的捕快,但胡并不知道、要用刑那天才听说,
因而大喊“我是邓州人王树汶、不是胡体安,他们说我不会被判死,现在却要杀我!”
监斩官回报给涂巡抚,涂大惊,下令停止行刑、派人复讯,但都问不出什么;
王供说出生于邓州、父亲叫王季福、家里种田,涂便命邓州知州朱光第去调查,
但收到回复前,涂就已外调、升任湖广总督去了,继任的是原东河总督李鹤年。
而上级的道台任恺,在南阳府知府任内也办过此案,且与新巡抚有些关系在,
就去信阻止朱光第调查,要他别抓王父、还百般威胁利诱,
但朱不为所动,叹说“人命关天,我哪能为了官位而陷害无辜!”,
还是把王父找来,一查,王树汶果然是他儿子;
任因而不爽,李巡抚也为了袒护任而坚持原判,
一时,河南各地都在谈论此案。
李对舆论风向不爽,便推翻前任涂巡抚的决议、重新找律例条款来审,
说王虽然不是胡体安、但仍是盗匪共犯,首犯共犯依律都是斩立决,初审官没错;
但王只是替胡顾伙房,甚至有人说王是胡的娈童,并没参加犯罪,
可是官员仍强以把风收赃的罪名加在他身上,因此反变为正犯,
结果官吏抓错人、胡仍在逃的事情却没被追究。
御史听说后更为不满,交相弹劾李包庇任,因此中央派东河总督梅启照去重审,
只是总督衙门各官都是李以前的手下、都不敢违抗李的意思,
而梅也不想在河南官场标新立异,论定王是盗匪从犯、该斩立决,
判决出来之后,引起更大反弹。
潘祖荫为当时的刑部尚书,察知案情之后交底下研析,
赵舒翘当时为刑部负责总办秋审的郎中,因此由他承办,
几个月后查得整个详情,正要整个往上报,李却派了潘以前的门生某个道台进京游说,
潘听信他所说,因此又产生变化,但赵坚持力争,
正好潘因父丧而离职、由张之万继任,不过潘离任后发现被该道台骗了,
就写信给张、陈述自己犯的错,最后张依实上奏。
圣旨命令释放王,原县令马翥、知府马承脩发配边疆,李、梅以及上下官员各有处分,
而朱光第因为得罪了任恺,任唆使李藉其他事情为由将他免官了,
有人把任的信函拿去给朱、要他进京上控,但朱笑笑婉谢,
最后因没钱无法回乡,竟然就在河南过世,享年五十五岁。
朱光第是在咸丰晚年间补任上邓州知州,当时是太平天国战事之后、居民流亡逃难,
他在任三年施行许多良政、让人民休息安养,又擅长捉拿盗贼、给人民治安。
当地风气就是爱打官司,每年会有几十个人跑去京里刑部或都察院上告,
当时规定是,进京上告的案子都交给省城首府的发审局来重审,
但局里专员觊觎结案的奖励,因此动辄逼迫和解撤案,不太真的去追查真相,
因此狡诈者常常借此得利,越来越多人上告;
朱当发审局专员时,都一一详查案情、发文要下级追根究底查清楚,
有诬告的一定反坐罪名,因此风气一新,也连带减少附近州县的此一风气。
朱被罢官二十年后,邓州人准备把他的治绩上报朝廷、申请将他入祀名宦祠,
但因为朱的儿子朱祖谋当时任礼部侍郎,违反规定 (利益回避?) 而没成。
朱祖谋,字古微,在当时以道德文章闻名,又名朱孝臧,学者称他“沤尹先生”。
乡民:所以那个真凶胡体安呢? ANS: 平安没事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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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7-04-07 11:42:00
古代好像常常这样 不过就是简单的错判误判结果某个层级的官员跳出来坚持原判一个很简单的错误判突然变成复杂的官场斗法
作者: Lxr (键盘李组长)   2017-04-07 12:12:00
泸州事件不也如此…
作者: chichung (胸肌腹肌三角肌)   2017-04-07 12:40:00
所以威龙闯天官里告到一堆官连坐是可能的
作者: cadsketchup (cadsketchup)   2017-04-07 14:05:00
第三段,但“胡”并不知道,是胡还是王0.0?
作者: waggy (Let's go, pal!)   2017-04-07 14:33:00
to1楼,其实现代也是这样....
作者: QuentinHu (囧兴)   2017-04-07 16:05:00
夸张
作者: alista (诸神的黄昏)   2017-04-07 17:17:00
杨乃武案更是经典 里面的法学探讨还很有点意思
作者: loewe (Feline)   2017-04-07 17:44:00
前阵子也有一个最高法院法官一夫当关的案子http://tinyurl.com/md49a7e
作者: MotoDawn (折)   2017-04-07 20:47:00
从古至今都是这样 太多利害关系&人脉关系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7-04-07 23:37:00
看到l大的新闻 太扯了 结果新闻还是不敢讲是哪个法官照理说应该调查该最高院法官 看他跟强奸犯是什么关系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4-07 23:57:00
最高院的案子 比较严重的该院的"内规"有严重侵害人民司法案件受到公正审判之嫌 该内规规定由审同案法官对于同案件之后上诉应继续审理而非换个法官确认 这制度让最高院的法官可以顽固到底 这个制度不改 "请"走一个
作者: freesoul (No place like home ￾)   2017-04-08 00:12:00
连结里不就说是最高法院法官郭毓洲了吗?另外最高法院这个内规应该是要确保前后审理标准一致不同受命法官难免标准不一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7-04-08 00:25:00
谢谢f大 刚刚google 判汤姆熊歌喉案情有可恕的又是他另外l大的文章里说庭长不审案 结果汤姆熊的新闻他又审案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7-04-08 01:02:00
上面那个新闻的最高院法官战绩辉煌啊....
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2017-04-08 08:55:00
感觉第三段是但“王”并不知道
作者: ErnstvonBohr (Ernst von Bohr)   2017-04-16 04:16:00
高阳把这段写得很精彩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4-17 05:04:00
所以说最高院把审理结果一致的重要性放在高于保障人民权利之前 不同的法官也应该用一致标准断案 虽说不同人难免有一定范围内的差异 但是同案一直用同人审的弊病之一就是自己审自己有可能死不认错以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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