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清稗类钞 讼师技巧

楼主: mstar (Wayne Su)   2016-10-29 10:29:02
“吴墨谦为人释讼”
雍正年间,江苏松江府有个讼师吴墨谦,熟悉律例法规,
人家请他打官司,他一定先查明详情,没有理就要对方和解;有理就算官也挡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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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天柱还没发达时,入赘王廷熑家,很受丈母娘喜欢,要分给他千亩田地,
但后来因女儿过世而失欢,竟觉得可惜而不给了;
徐父当时已八十岁了、退休在家,亲身前去讨地,还告到官府去,
因有明文记录、还有租金簿册,因此县、府都判徐父赢。
吴帮女方写诉状,极力赞美婚姻和谐、岳父女婿相处融洽,
只是已为女婿而分家,且女儿又过世,所以不能给、也不愿意给;
那田地如果说是嫁妆,则不是亲家公可以过问,如果说是赠与,则不是打官司能争,
亲家公当过高官、又年尊、有德行,想必不会贪这地,一定是管理的仆人狡猾贪图;
结果判女方赢,徐父只能失望回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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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钱人想收回还没卖断的产业,但业大租金低、且租出还没满三十年,实在没理由,
于是找了老旧白纸,参考原契约造出一张有收回条款的假契约,笔墨浓淡都很相像、
还找人刻了原契约上的印章盖上,打官司时呈给官看,对方竟然没办法反驳,
吴拿在手上细看了很久,偷偷跟委托人说“假的!”,马上帮忙抗辩说:
“一般民间有契约,不可能挂在墙上、也不会铺在桌上,一定是收藏在箱子里,
而且还怕污损,更会折叠夹在书里面,蛀破的洞会相连、绝不可能东一个西一个;
但这张契约的折痕却跟蛀洞对不起来,非常无法理解,
希望大人能命令对方提出藏放契约的容器来查验,则真假立分。”
有钱人提不出来,只能继续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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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有家当舖被当地流氓看上、想诈财,就模仿伙计的笔迹签名、仿造戳章,
按他们格式造出假当票,“典当”一颗一千两的的明珠、实收五百两,
当舖无法拿出来就要赔一千两;
店主也很厉害,拿出当月的帐簿当证据,地痞就改说是店主看上珠子、要伙计私吞,
吴拿了当票一看,笑着安慰伙计说“别怕,很容易解决。”
说“各当舖规定,都是由伙计写当票,大一点的店会有好几人、要经手几百张,
都是刺在木签上,不然风吹来就全跟落叶一样散光了,
请大人查验店里其他当票,一定都有个洞,这张却没有,实际不是店里开出的。”
地痞无法解释,竟然借故溜走了。
作者: QuentinHu (囧兴)   2016-10-29 11:48:00
生活常识王 XD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10-29 11:49:00
第三则是不是在公堂上? 还能溜走
作者: cadsketchup (cadsketchup)   2016-10-29 11:51:00
地痞:“我想起家里的瓦斯还没关。”就跑走了。
作者: mn435 (nick)   2016-10-29 12:59:00
地痞:太好了 下一张我会加洞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0-29 13:20:00
第一暗反应当时判案仍以人情伦理为优先 没有现代契约法的概念
作者: Iguei (泳言 Lai)   2016-10-30 15:01:00
有先研究是非才办案的人真好!
作者: coollonger (转角遇到旺~)   2016-11-01 10:32:00
第一则有契约还判输....
作者: Fireya (☆*"`'*-.,)   2016-11-01 13:12:00
现代也一样啊 这契约的性质是什么?赠与可以撤销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1-01 16:43:00
楼上提醒得是 现在早先看有否字据 目前看有否公证但本案"割田千亩为奁赠" "有细簿号数租额" 换言之应该已经转移赠与的土地所有权 那依现在民法也不能要回嫁妆就算女儿财产 女儿遗产第一顺位也是女儿的丈夫取得但这时赘夫不争 夫的老爹不能代争 只能拼主张赠与而且是赠与夫家 所以夫家才"有细簿号数租额"否则系争土地的佃户如何会交租给夫的老爹那家?最后所谓赠与人后悔受赠人不能靠打官司与蹭与人争并因而败诉 可推测清律对此和现行民法不同 清律没有细分赠与物是否已经交割给受赠人
作者: Fireya (☆*"`'*-.,)   2016-11-01 17:31:00
嫁妆的话 也有可能是特种赠与(应继分前付)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1-01 18:37:00
其实嫁妆本质上就有两种 一种是给出嫁女 一种是给夫家毕竟习俗上夫家要拿出聘金给女方家 礼仪上照说要回赠否则可能招致卖女儿之讥
作者: Fireya (☆*"`'*-.,)   2016-11-01 18:59:00
这里是指给出嫁女的 不然讼师也不会说亲家公不可过问了给夫家的?我是有听过如果想贪媳妇的嫁妆 名声会蛮不好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1-01 23:39:00
恩 又看描述几次后 确实讼师是主张送给出嫁女 不过各个前判所以会判给徐老爹 根据在于"租金簿册"在徐家 可是徐子是入赘王家 所以先前某才会如诸前判推断地赠徐家现在关键点在于 "有明文记录、还有租金簿册" 所指文书究竟有否地契以及经过官府登记过户 记得当时人移转土地所有权也是要拿地契到官府登记造册 毕竟牵涉税赋
作者: Fireya (☆*"`'*-.,)   2016-11-02 03:12:00
其实我觉得嫁妆就是给出嫁女傍身用的 不是给夫家的女儿就泼出去的水成为夫家的人了 有什么卖女儿吗?给她嫁妆是给她一笔私产傍身媳妇要把嫁妆拿出来给夫家的人用另一回事 不过嫁妆基本上就是她的 没听过嫁妆是给夫家的这种说法 有根据 文献吗?卖女儿好像是现代比较常听到 有些父母嫁女儿不收聘就说不是卖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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