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墨谦为人释讼”
雍正年间,江苏松江府有个讼师吴墨谦,熟悉律例法规,
人家请他打官司,他一定先查明详情,没有理就要对方和解;有理就算官也挡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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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天柱还没发达时,入赘王廷熑家,很受丈母娘喜欢,要分给他千亩田地,
但后来因女儿过世而失欢,竟觉得可惜而不给了;
徐父当时已八十岁了、退休在家,亲身前去讨地,还告到官府去,
因有明文记录、还有租金簿册,因此县、府都判徐父赢。
吴帮女方写诉状,极力赞美婚姻和谐、岳父女婿相处融洽,
只是已为女婿而分家,且女儿又过世,所以不能给、也不愿意给;
那田地如果说是嫁妆,则不是亲家公可以过问,如果说是赠与,则不是打官司能争,
亲家公当过高官、又年尊、有德行,想必不会贪这地,一定是管理的仆人狡猾贪图;
结果判女方赢,徐父只能失望回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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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钱人想收回还没卖断的产业,但业大租金低、且租出还没满三十年,实在没理由,
于是找了老旧白纸,参考原契约造出一张有收回条款的假契约,笔墨浓淡都很相像、
还找人刻了原契约上的印章盖上,打官司时呈给官看,对方竟然没办法反驳,
吴拿在手上细看了很久,偷偷跟委托人说“假的!”,马上帮忙抗辩说:
“一般民间有契约,不可能挂在墙上、也不会铺在桌上,一定是收藏在箱子里,
而且还怕污损,更会折叠夹在书里面,蛀破的洞会相连、绝不可能东一个西一个;
但这张契约的折痕却跟蛀洞对不起来,非常无法理解,
希望大人能命令对方提出藏放契约的容器来查验,则真假立分。”
有钱人提不出来,只能继续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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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有家当舖被当地流氓看上、想诈财,就模仿伙计的笔迹签名、仿造戳章,
按他们格式造出假当票,“典当”一颗一千两的的明珠、实收五百两,
当舖无法拿出来就要赔一千两;
店主也很厉害,拿出当月的帐簿当证据,地痞就改说是店主看上珠子、要伙计私吞,
吴拿了当票一看,笑着安慰伙计说“别怕,很容易解决。”
说“各当舖规定,都是由伙计写当票,大一点的店会有好几人、要经手几百张,
都是刺在木签上,不然风吹来就全跟落叶一样散光了,
请大人查验店里其他当票,一定都有个洞,这张却没有,实际不是店里开出的。”
地痞无法解释,竟然借故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