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star (Wayne Su)
2016-10-24 08:54:07两篇。
“葫芦丐自呼曰李仙”
葫芦乞丐,不知道叫什么名字,自称“李仙”,穿的衣服很多样但很诡异,
在街上行乞时都背着大葫芦,讨到钱就去酒店喝酒,喝醉后把剩下的钱丢在路上、
让小孩去抢、看着引以为乐,因此他所到之处都有几十、上百个小孩跟着,
市集的人觉得很苦恼,因此都多给他钱、要他离开,所以乞讨得的是其他乞丐十倍;
他能写字、也非常守信用,有人给他一百钱,要他写契约约定整年别再来,
他答应后就不会违背。
每次动笔时都向北磕头三次,再写“吾主光绪皇帝某年,乞食臣李仙书”,
有人问他既然沦落成这样,为何还顾念皇帝?
他说“我没做什么,却每天有几百户人提供我吃饱喝醉,还不被官府抓去,
都是皇帝宽容所赐,如今县令吃一县人、知府吃一府人,
他们如果没有功绩,不跟我是一样的吗?
我没功绩而继续无耻吃几百户人,所以更不能忘记皇帝恩德。”
因此有人说“这乞丐实在是有道之士。”,
另有人说“乞丐应该是当过小吏,因不满上级只知道吸血而不知道照顾百姓,
因此用这种行为抒发不满。”
作者:
cita (西踏)
2016-10-24 09:04:00叫人家去吃蛤蛎是哪招XDDD
且食蛤蜊可耳 →别多说了吃个蛤蜊吧。这样翻译可乎?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16-10-24 13:42:00叫他闭嘴吧
去吃蛤蛎吧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Eressea (Mas i estel?)
2016-10-24 21:18:00不知许事,且食蛤蜊<==典出南史王融传,可是用在这好怪?
原典里沈昭云用食蛤蜊这事来转移话题 用在这应该是要问者别多问的意思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0-25 12:27:00且食鲍鱼可耳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6-10-25 12:49:00耳餐
作者: coollonger (转角遇到旺~) 2016-10-28 10:27:00
前面已有高手讲出典故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