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误婚致命”
李珍小姐,父亲李小峰以画花卉闻名,教导女儿画法,结果女儿画得比父亲好,
因此求画的人络绎不绝;年长之后,不少富家子弟来求婚,
但李父贪婪、想跟当官的结姻缘,所以全部拒绝。
有个浙江钱塘姓诸的,是诸可权的远亲,十七岁、家里穷到快没饭吃,兄弟又笨又丑;
但诸母听说李女的名声后,认为如果可以成亲、家里可靠她生活,就找人去说媒,
李父大为高兴,认为可靠他家亲戚关系进出江夏县衙,到时再捐个小官还有官服穿、
认为甚至能用关系积到好差使,因此就同意。
诸家准备娶亲了,却吝于出钱,就要求改成入赘,再给李家五十贯钱做服饰杂用费,
李父觉得后悔却没办法了。又找没人要求增到一百贯钱,但诸家不同意,
最后李父也没办法,只好依然找日子完婚。
成亲后,李女才发现丈夫又丑又无能,还没一个月就跟丈夫到夫家去,
妯娌间常没有好话,不是酸她难看、就是认为他没缠足,
又因身体虚弱无法煮饭,就一起笑她懒惰。
不久,丈夫又催她把画具、之前的画稿拿来,继续画图、用卖画的钱支应家用;
李女已觉得不爽了,李父又自认女儿画技是自己教的,
要求卖画收入一半应该归自己,结果女婿跟岳父争执不断;
李女又恨父亲贪婪、又受不了夫家全家的低俗,跟他们每天相处有如披着荆棘,
于是愤然说“道理上来说,我靠自己能力养丈夫,还不够辛苦吗?
现在竟然全部家人都要靠我吃饭!”
把画具全部丢掉,发誓不再作画。
但全家人更责备她,一天都要相骂好几次,李女无法再忍受,吞鸦片膏自杀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