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妇逼死姑案”
咸丰、同治年间,湖北东湖县有个妇人极孝顺婆婆,每天早上起床打扫做家事完,
再跟婆婆请安、放一盆盥洗用水和两颗鸡蛋在桌上,习以为常;
某天推门进婆婆房间,看到床下有男鞋而大惊,赶紧低声憋气关门而出,
但婆婆已经发现她进门了,羞于见媳妇,竟然上吊而死;
乡里的保正认为是她逼死婆婆,去告官,
她不愿泄漏婆婆的事情、竟毫不辩解,因而承担被诬告的罪名,案子就此定谳了。
新县令到任后审案,看妇人神情气色,认为他不像是会逼死婆婆的人,怀疑有冤情,
但再三讯问她都不改口,只好跟她说:
“妳如果有冤屈,我能帮你洗刷,但如果再不讲,你就活不了囉。”
妇人回“既然已受此不孝大罪,我还有什么脸活着见人?不如早点死了。”
县令仍然很怀疑,整天想该怎么办。
衙门有个差役的妻子凶悍到出名,县令就叫差役来,说要派他去某县出差,
要他先回家整装准备行李后再回来领公文;但他再回来时却大怒、说:
“你竟然在家逗留、耽误公事,一定是你妻子所导致的。”
马上发拘票把他妻子抓来,鞭五百下打到背上都是血,再下狱跟之前妇人关在一起。
差役妻整晚都在狂骂,说县令这么昏庸暴虐、怎么服人,
妇人听了她整晚骂不停,突然开口说:
“天下有什么事没冤情的?就算我要受死罪,我都乖乖承担不说,
你只不过是被鞭打这种小事情而已,可以闭嘴吗!”
县令事前已派人偷听,收到回报后非常高兴。
隔天,就把两个人都带上堂,讯问两人昨晚讲的话,妇人没办法隐瞒、只好讲出来,
县令再细细追问,终于得知真实详情,最后平反案子,
又薄薄犒赏差役妻以弥补,好言安慰后让她离开。
到胡林翼任湖北巡抚,查到这事情时,张县令已经过世一段时间了,
胡竟以为是后任的张建基办的,而错将他记录下来,以致真正办案人的资料已不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