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杀赘婿案”
某女国色天香,聘出后被当地巨富土豪看上,花重金给她母亲后,开始私通;
怕被人抓到,就在女子床下设地道通后院,有万一时可脱逃用。
之后女被他父亲与人订婚约,土豪串通母女、要求夫婿入赘,对方也答应了。
婚宴当天,亲朋没有不对新娘美貌啧啧称赞的。
洞房夜,女一直向新郎劝酒; 外面客人突然听到里面传出惨叫声,
之后就见新郎穿着礼服、披头散发盖脸狂冲而出,来不及问已跑出门,
众人追上去,但他竟然跳入大河中,叫船夫打捞搜救都找不到,只好放弃。
母女在家里等,客人回来告知情况,
女说“他突然间就冲出去,我以为外面的人会把他拦下来,
结果竟然看着他去跳河,都是你们害死我丈夫!”,把客人告官。
客人辩“我们怎么会见死不救?实在是措手不及。”
母女则只哀求找到遗体。
之后有明察评价的新县令到任,反复推敲此案后恍然大悟:
“新郎跳河却来告客人,实际是要以客人证明丈夫已死。”
微服出访附近邻居。
邻居“有个富豪跟女往来密切,早怀疑不单纯,但新郎跳河大家都有看到。”
县令“新郎当时是什么样子?”
邻居“头发盖住脸看不清楚。”
县令“富豪现在怎么样?”
邻居“今天还跑进女子家里呢。”
县令赶紧回去,换上官服、率百来个衙役包围搜索,但却没找到富豪。
要进女子房间,被阻止而不给进去;
县令看摆设没有可疑之处,但突然瞄到床下有男鞋,女子惊慌失色。
马上派人移开床,发现底下地板是新装的,打开后底下有地道,就带衙役进入,
有个人躲在里面密室,就是该富豪。
推开门到隔壁院子,见地面有新埋土;挖开找到尸体,都没腐烂、脖子勒痕明显。
经集中相关人等讯问,立即厘清案情。
实际跳入河中的,是富豪重金找来擅长游水的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