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州误杀案”
栗毓美小时候贫穷身孤,拜当地名师学习,与有钱人家的某甲为同学;
老师有子女各一:儿子二十几岁毫无知识,女十五岁婉淑明慧是老师掌上明珠,
老师也很器重栗,在想把女儿嫁给他,只差还没下聘而已了。
栗常跟老师的儿子住在塾里,某天因为师子觉得太热而被要求交换床睡,
突然从屋顶掉下铁戈刺穿师子胸部,他大叫而死。
栗恐惧大叫逃出门,老师跑来看到儿子惨死,以为是栗杀的;
栗辩解屋顶上的洞,但因两人换位置而不被采信,某甲还在旁煽风点火,
于是被送官府,一个文弱书生当然受不了用刑,屈打成招。
某甲找媒人来向女儿说亲、还说愿扶养两亲,老师就答应了。
成亲后满月,某甲喝到醉,跟师女说“我费尽心血才能娶到妳啊”
女细问,他又说“你哥的死,其实是我找人干的,只是本来要杀栗却误杀你哥,
不过栗也因此获罪,我还是能得到妳,这也是老天有缘呢。”
女勉强陪笑,更劝他多喝酒到醉而熟睡,隔天早上马上到衙门击鼓申冤,
官抓某甲和杀手服法,释放栗。
女在公堂上说“我已误嫁给某甲,但为了哥哥而告发丈夫,这是前生孽缘啊!”
遂以刀自刎。 栗因女而得获释,因此悲痛泣不成声。
后来栗当到河道总督,扶养老师夫妇终生,并祭拜女雕像、早晚烧香。
评:狄云,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