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公告如下:
如寄件者未于七日内重新选择领取退回商品之门市,该商品将退回超商物流中心,并自送
达超商物流中心之日起算,留置于超商物流中心十五日,寄件者应自费向超商物流中心领
取货品,由超商物流中心以宅配方式将退回商品寄送予寄件者,如寄件者未于十五日内向
超商物流中心领取退回商品,即视同寄件者抛弃取回退回商品之权利,超商物流中心并得
将该商品丢弃,因此所生之费用由寄件者负担。
简单来说:
7-11 卖家逾期未取保管时间15天
全家卖家逾期未取保管时间30天
分享给各位卖家
看到个人卖场公告才知道
又去7-11官网再次确认
从8/1开始呢
以免商品被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