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板上看到一堆板友刷卡购买后,后悔了、与图片不符、预授权请款...等
想使用"争议款"此名词向发卡银行申请拒付
争议款名词在台湾银行认定中,几乎都是认定持卡人未受权交易(盗刷)
才会被认定为是争议款
板上一堆人还洗脑可用争议款请银行拒付,这点根本是错的
信用卡只是个支付工具,并不会对任何交易物品或服务有任何保证
且银行也不会介入任何买卖产生的问题
当信用卡授权完成交易后会扣除信用额度,交易部分会透过国际组织,待收单单位请款
签帐金融卡运作也差不多是如此,只是先扣除部分是扣除帐户里的余额
盗刷部分信用卡与签帐金融卡都是可被列争议款这点是没有差别的
消费问题银行则是不会介入,但有些银行是会提供协助的
但协助部分并不是商品亦或是服务问题,而是看商家是否请款或退款
商家确定不请款亦或是会退款,才会退回持卡人的信用卡帐户
如商家坚持请款,很抱歉你这笔款项还是要缴纳的
基本上会不会退成功重点就是要看商家,除非有司法介入不然不太可能改变
如无法接受银行的协助,可申请国际组织仲裁,仲裁费用不低且向败诉方收取
买卖纠纷问题法院都很难判了,基本上都是开调解
且单方面说法,商家也可提出商品照片色差,或是遭买家掉包...等等
就算申请仲裁胜算机率也颇低的
购买商品前应是先查询商家的商誉信誉,或是找有第三方支付部分
而不是乱买后请银行使用"争议款"来拒付
且随随便便都可拒付,这样商家哪敢申请刷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