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gohappy网站购物

楼主: wkut (大步大步走)   2014-11-07 21:43:52
之前有在gohappy 网站购物,总共买了六次,其中有三次退货
最近登入网站后无法下单,并显示因系统营运管理机制,
目前您无法使用网络下单的服务""并要我联络客服~~
之后写信去客服他说"本公司依消保法规定,消费者于收到商品内享有七天犹豫期,
于犹豫期内均可办理商品退换货;然而,为维护消费者与供应商双方的权益,
消费者于本网站订购且收到商品后的退换货比例过高,均会影响供应商出货的意愿,
因此针对退换货比例过高的消费者,未能再提供订购服务,如有造成不便,请您见谅。
因此我又回信问所以我此后皆无法透过网络购买商品吗?
贵网站似乎没提及多少比例就无法下单吧?
之后客服回复"因先前您选购的多项商品未能满足您的要求,
为了确保您欲购买的商品符合您的要求,
建议您可前往实体商家的店面进行选购,很抱歉无法达成您的期望。"
请问:既然有7日的犹豫期,且他们也确认商品可以退货,
而且网站上并未说明退货比例达多少就无法再网站上购买,
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可行的吗??
烦请有遇过同情况的大大可以说明一下吗~
感谢!!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1-07 22:29:00
业者当然有拒卖的权利
作者: setomoku (小木马)   2014-11-08 10:24:00
二分之一?!这比例真的很高啊...业者本来就可以这样,你要保障自己的权益,他们当然也要有适当的措施,不然早倒了
作者: pinkpat (DUBAI)   2014-11-08 23:51:00
这就是传说中的“黑名单”
楼主: wkut (大步大步走)   2014-11-09 00:02:00
可是买的化粧品和保养品的保存日期只有一年而且并没有列在网站上告知保存明限只有一年,如果业者要保障自己的权利是否也应该在条文说明退货到何种程度就会列为黑名单吧
作者: a26884531 (一Bedivere一)   2014-11-09 08:56:00
卖东西的人不爽卖你就不卖 为何要明定怎样才不卖?
作者: iris1989 (iris1989(iris))   2014-11-09 20:01:00
退了二分之一 代表他们家的商品妳有一半不喜欢 又何必一定要在那里购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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