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身障票券补差额入场

楼主: pinklin (又秋天了)   2013-11-05 13:58:39
想请问若以身障身份购买演唱会票券
若当天因故无法前往
是否可由非身障者补差额方式入场
以上要求是否合乎规范?
补充说明一下:
这场演唱会有提供全区座位半价
(身障和陪同者,即两人皆可半价,无占用主办单位提供身障(轮椅)区)
所以若身障者无法前往时,
仅希望以补差额方式入场
网页是有说明,可十天前退票
但因身障者票券需验明相关证件,方可入场
一般票券(不记名)若无法前去,可邀请其他朋友,并不会有太大影响
但身障者若发生相同状况时,就等同票券无法使用
售票单位是年代售票,虽有作过相关询问,
但对方仅以
亲爱的客户您好
若身障者无法入场
请办理身障及陪同的票券退票
若需订购请重新购买一般票券
退票须知如下
http://www.ticket.com.tw/infor/ticketing03.asp
谢谢
以上,再烦请解答 谢谢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2-01-05 14:00:00
没法律说它不能这样定
作者: phantomli (旅人)   2012-01-05 14:05:00
若是论合理性:1.这样操作的结果,与补差价入场是一样的,没有占到主办单位的便宜。2.将提供给身障人士的票退回,也没有占到主办单位提供给身障人士的名额(如果有所谓保留名额的话~)从这二者来看,没有不合理的情况存在~
楼主: pinklin (又秋天了)   2012-01-05 14:16:00
若网站亦无明文规定 不可补差额入场?那到时可以补差额吗我的立场是否恰当,亦或有何法规可以说明消费者及主办单位的权限范围为何?
作者: phantomli (旅人)   2012-01-05 14:34:00
如果问题限缩于“非身障者持身障票,可否当场补差额后入场?”这问题要委由主办单位决定,是否方便持票人得自由转换及考量当日验票窗口能否处理现金收付等,这个无涉法规限制,是回归自由市场机制,觉得主办单位办得烂、不便民,以后不再支持他,让他的营运方针根据市场反应而改变,或者,主办方认为已提供转换方式,为营运成本考量,不提供其他现场换票机制,这都是他的经营自由~如果想要进一步争取,则需要进法院就个案情状说服法官,或者让立委针对此类情形,有更明确的法律保障,不然商业市场运作,在这种行政细节方面,只能听从主办方的规划。
楼主: pinklin (又秋天了)   2012-01-05 15:13:00
感谢回答<感谢回答,年代售票回信说,此主办(台中广播)不接受此做法
作者: cyh33   2012-01-06 08:33:00
感觉以后店家卖东西 正反说词都得全部注明 不然没说"不可以"客人就会觉得"可以"....而且身障区就是保留给身障人士有时不是单方面觉得"补差价"即可
楼主: pinklin (又秋天了)   2012-01-06 15:59:00
楼上,我文中有说明,这场演唱会有开放全区身障者半价,并无占用小巨蛋原规划的身障区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2-01-10 19:33:00
那是有特殊目的需要为身心障碍者保留购票权利的活动吗?
作者: cyh33   2012-01-11 08:49:00
没看清楚 误会你了 在此跟你诚心道歉有时这些规定就是这样 主办单位要这样规定如P大说的经营自由但是消费者可以给予意见回馈业者参考
楼主: pinklin (又秋天了)   2012-01-15 19:39:00
这活动是一般演唱会,最后我在写信主办单位“台中广播”已得到正面的回应,主办单位也答应我所提出的方式1.一般人士补差额 2. 由另外持有身障身份者入场最后仍谢谢各位版友回应解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