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
本人为北市有线电视收视用户(丽X),
我发现这两期的帐单(缴款截止日为7/31和10/31这两期)
都有一笔名为“HD幸福餐”的费用(297元),
但本人并无订购,也从未收视,
上一期帐单收到后我有致电客户专线,
专线小姐说这是“免费试看”的服务,
只要持帐单缴款时勾选帐单“左栏”的项目就不会收费,
但是实际扣缴的结果还是有付这笔费用!
甚至本期仍然继续出现这个项目!
(实际上帐单左右两栏的差别只在于升速的方案同意或否,
并无关于这个“HD幸福餐”的相关提示。)
今日再次致电客服专线,
专线小姐查询的结果才发现原来我从5月份就开始订阅这项服务,
但我根本完全不知情,
若说是便利商店的店员刷错字段导致我误订,
而我又没仔细检查帐单明细的话,5月份的帐单我就当作自认倒楣,
但7月份时的帐单我已致电客服,
却仍然误导使我持续订阅的话就太过份了,
虽说小姐愿意帮我取消本期帐单重新打印一份正确的寄给我,
但她表示对于上一期的帐单却“无法退款”,
请问这样合理吗?!
何况在一开始若我有意要订阅这项服务的话,
是否应该有我本人同意的签名才生效?!
(因为这两期的帐单左右字段都有一个待签名的框框,意谓著有签才有效吧?!)
请问我是否可以争取这个退款的权利?Q___Q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