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htaniHR (大谷翔平)》之铭言:
: 先说 不是我
: 最近听到一个特殊案例
: 由于不是我 所以就用甲乙双方代替
: 也让这个事情可以更针对事情本身讨论
: 甲=撞到车的
: 乙=车被撞的
: 这个案例是
: 甲在停车场开车时
: 擦撞到乙的车辆
: 但乙的车辆并没有停在车格内而是随便停在路边
: 基本上甲占责任多头没啥争议的
: 但两边现在在吵
: 甲的主张:
: 由于一般来说停车场内大家都应该停在车格内
: 他的行径路线是正常车道
: 虽然他误撞他
: 但乙应该要依比例负担 所以他不应该是全责
: 乙的主张:
: 他去翻停车场相关场地内公告
: 没有看到任何规定一定要停车格内
: 他停哪边都不违规
: 所以你撞到就你全责
: 这件事情今天刚听到 好像是上礼拜才刚发生
: 停车场属私领域
: 所以不适用任何道交条例
: 但法官也会参考现实道交规定
: 所以种种面向都有点尴尬
: 想请教一下有人有类似经验这种状况上法院会怎么判吗
: 不然有点难帮朋友给意见...
真实案例
朋友A在长庚医院车道临停等人
被要出去的车子擦撞到后保杆
对方没有下车
叫A自己报警处里直接开走
警方通知对方做笔录
对方要求影片证明
并整整月余才去补笔录
警方通知朋友A申请停车场摄影机影片
停车场时间难配合
朋友A只能请假去申请
但影片画质很差
做完笔录
警方说私有停车场属私有空间
无法使用道路条款
请双方自己民事调解
对方完全不理朋友A
电话只接一次也不肯加赖
要A自己收集证据提告
保险公司无法代位求偿
因为刚好第三年乙转丙
后来朋友A放弃...没空打民事官司
修车钱约2000 打官司显然时间财务都亏
停车场内真的
很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