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反对加强执法,科技执法,但是道安目标应该朝向死伤人数有效下降,
罚单不增反减做为目标,只是地方政府的作为是什么? 年年调高罚款预算目标,
除了要求员警配合冲业绩外,也鼓励检举魔人多检举,测速杆,科技执法杆
该在容易肇事与发生死伤车祸的路口,而不是设在容易不小心违规的路段
(事实上该路段肇事率低重大死伤车祸更是不太发生)且罚款收入也应该优先
改善交通设施提升道安,而不是为了达标罚款预算继续在一些陷阱路段
设置科技执法设备,结果呢? 容易肇事的地方依然肇事率居高不下,车祸死伤人数不见下降,
只有为了冲财源制造愈开愈多的罚单惹出民怨,台湾人均交通违规罚单世界第一,
车祸死伤率呢? 一样排前段班,岂不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