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k70262 (呀)
2024-12-19 07:24:50刚刚花了些时间研究裁判书,结论就是你各位被罚钱就当交保护费吧,
提出ETC门架时间,没屁用!法官会说那是那段时间的平均,
不能证明你被测速打到时间的瞬间速度!
裁判字号: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 113 年度交上字第 79 号判决
虽原告执系争车辆当日之ETC纪录,主张经计算后系争车辆时速应仅有110至116公里等情
;然本件之雷射测速仪为法定度量衡器,衡诸度量衡法第5条、度量衡器检定检查办法第3条第1项第7款及第18条第1项之规定,与
大众有关之公务检测仪器,既经由专责机关检定合格后加以使用,并定期检测,自能昭得
公信。
提出行车纪录纸(俗称大饼),跟GPS时速纪录,没屁用!
法官会说行车纪录纸容易窜改,GPS时速纪录为二十秒回传一次,
一样不能证明你被测速到的瞬间时速!
裁判字号: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112 年度交字第 101 号判决
另所提供之GPS动态系统资料系约每20秒内之行车速度纪录,非属行车连续纪录状态,并
未确实纪录行车时每一秒钟之行车车速,亦非为雷达测速仪所测得该时点之确实车速。又
上开行车纪录所设定之时间,与雷达测速仪所设定之时间,亦不免存有分秒之时差,自难
以上开纪录所记载之车速,即推论原告驾驶系争车辆当时并未超速。
又原告所提出之行车纪录纸(俗称大饼图),系利用机械式转轴带动指针于纸卡上绘制速
度曲线,准确性低且有易被擅改等缺点,是系争车辆上装置之行车纪录器因缺乏客观可信
之情形,仅可做参考之用,并非可据为原告并无违规之参凭,
原厂锁引擎或者车子性能,还是没洨用!
法官会说原厂的设定和车子性能,不能代表当天的形情!
最后看到有一审胜诉的,提出行车纪录器完整画面,
一审法官说看行车影像一路平稳,应无瞬间加速状况,
依照距离计算平均时速,并未达到超速违规。
呵呵,但是二审就被撤销原判决了,
二审说行车纪录器无法证明被测速当下的时速,
发回重审,请法官证明行车纪录器各个瞬间时速,
赞赞赞,国家只要说一句测速器经国家标准检验合格,
剩下的就是你各位民众要自证没有超速,
保护费继续爽收,反正法官会罩!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24-12-19 07:34:00如果是这样,法院真的是蛮垃圾的
作者:
sbax8186 (りぃちゃんヽ(・∀・)ノ)
2024-12-19 07:38:00原来警车测速器是鬼舞辻无惨
就说前几天警察自己Google速率的根本就双标。我可以Google,你不能Google。
作者: gogojazz (犹他爵士边缘队) 2024-12-19 07:56:00
一个人说说一堆人信,难怪诈骗那么好赚
作者:
hank9527 (T2105)
2024-12-19 07:58:00凹大师稳定发挥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24-12-19 08:13:00
这样看完的结论是没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2-19 08:17:00法院就是这样,看你遇到怎样的法官而已一案看法不能拘束另外一案(除非被选为判例)要适中高行都跑完了,那就洗洗睡了~我以为新闻出来还没进诉讼程序,就没查网站,原来跑完了
作者:
enonrick (EnonRick)
2024-12-19 08:22:00交通什么都不像 倒是不能认错的哲学跟日本很像,99.9%
不然勒, 本来就是啊, 平均时速本来就不代表瞬间时速啊
相对于0.33秒的极长时间的平均速度 要凹 瞬间的定义应该也没人会理你如果你说你是3.3秒 说不定都还能凹一下
作者:
ryu38 (lynx3)
2024-12-19 08:36:00如果举证用标线换算时速应该可以吧?
那这样 公机关要出示每次校正的偏移值吧这次校正OK 但偏移大 表示这中间的数据可能都垃圾
正常人都会不想理你这个问题.. 法院并没有把所有举证责任都丢给你啊...人家有照片啊 那就是证据啊 现在是你要证明人家的证据有问题 当然是你要想办法说服人。虽然你有机率是无辜的 但法官也只能以目前看似还没有问题的证据来判断
作者:
yasionl (进来请开灯)
2024-12-19 08:44:00同一台车开出来看加速到151需要多久啊
作者:
Samurai (aa)
2024-12-19 08:47:00法官就是自由心证无敌,提出证据他也可以不采信
作者: zstan2008 2024-12-19 08:50:00
都看法官自由心证,行人帝王条款,有的法官判车辆来不及反应无罪,有的判有罪,还不是看法官,看你遇到那种
不管胜诉还是败诉,被吊牌的司机失去生计是无法挽救的。垃圾制度
所以我说的是你有机率是无辜的 但你提出的证据我也没有专业法律素养但我也没办法反驳法官打枪的理由,我跟你互换位置的话被人这样反驳 也只能摸摸鼻子另寻他法了
作者: liquidgroove 2024-12-19 08:57:00
改过的8代喜美110~150 需要10.2秒
作者:
fuhsi (ya~~)
2024-12-19 08:57:00既然测速枪是唯一标准,那就要请警方出示保养纪录确认当下
作者: liquidgroove 2024-12-19 08:58:00
所以货车需要在20秒内 加速到150 在减速到110这样的货车真是会跑
作者:
chi17 (米虫就是米虫)
2024-12-19 08:58:00作者:
fuhsi (ya~~)
2024-12-19 08:59:00测速枪没问题吧。通过验证又不是说不会坏
作者: liquidgroove 2024-12-19 08:59:00
然后煞车性能也是堪比轿车才可能办到
作者:
yokann (欧洲)
2024-12-19 08:59:00但是被检举的罚单乡民不都未审先判吗 lol"违规仔还敢申诉阿"
作者:
Samurai (aa)
2024-12-19 09:01:00证据跟你说仪表只有140不信,大饼纪录不信,GPS不信,法官就是心有定见再写判决书呵呵
作者:
chi17 (米虫就是米虫)
2024-12-19 09:01:00乡民讲话就不用负责,虽然法官好像也不用..
作者:
keigowei (keigowei)
2024-12-19 09:02:00找民代开记者会声泪俱下控诉+后面站老婆孩子举牌含泪
哪一个判决有提供完整行车记录器还被罚的 贴出来我看看
作者:
saber154 (saber)
2024-12-19 09:11:00鬼岛不意外 颗颗
作者:
MeeToo (迷途)
2024-12-19 09:11:00你找的判决不是这个新闻的车主车主说用ETC算时速只有30 电子大饼显示75到80 跟你的判决书完全对不起来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24-12-19 09:13:00开140也是超速吧
有找专业律师吗?厉害的律师感觉能找到突破口。如果只是你个人,想跟法官那些法律人辩输赢,还是洗洗睡吧
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车梦)
2024-12-19 09:23:00这案麻烦的是依据有检验的机器数据开单的,其他证据都未验证
作者:
MeeToo (迷途)
2024-12-19 09:23:00楼上应该加强阅读能力 他那句话说是一样的? 当然要全部凑在一起 水要混才好
作者: astrofluket6 2024-12-19 09:32:00
去跟妈妈市长申诉呀嘻嘻
怎么会有人觉得这是新闻车主的判决?不就是找了一堆例子来证明请各位草民吞下去而已吗看来原车主是凶多吉少了
钱缴一缴就好啦 徐自强比这件是有多滑坡 那是死刑欸
作者:
lakb24 (湖人必胜)
2024-12-19 09:41:00我还是乖乖当龟车就算被骂爆也比被开单撤销驾照好太多了
作者:
steany ( )
2024-12-19 09:43:00哇塞 什么都无法证明 就你政府的测速器一定正确?
作者:
lain2002 (lunca)
2024-12-19 09:51:00结论就是挂假牌治百病
作者:
hank12332 (费蚊不吸血只发废文)
2024-12-19 09:54:00这些案例很明显,法官案件多到懒得去理解案件内容
作者: gstu6004 (菸酒生) 2024-12-19 10:05:00
法官就是这么伟大啦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24-12-19 10:24:00
公务员啊,前面怎么做照着做就好
法官就依照证据判决,可以找专业的人员出庭教法官,这就看他们有没有做或法官要不要采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2-19 11:25:00楼上,您是在道德勒索吗???
一堆嘘文的是在抬杠吗 根本乱扯要讨论就是拿出证据跟判例
给楼上的,没有抬杠啊!法官这样判决很正常,机械式大饼图本来就可以造假,而且很简单。你都笑死了还能回文也是蛮可怕的呢!觉得警方造假或测速方式有问题要举证,很显然这次违规者没法举证成功。
很好笑 当你发生车祸要判肇责时 gps速度突然又能采证了
作者: camel0726 (有女初长成~ ) 2024-12-19 12:01:00
道德勒索? 真的误判,算公权力勒索吗?
作者: camel0726 (有女初长成~ ) 2024-12-19 12:26:00
这种恶性循环变成要找民意代表开记者会给警政署施压,这是警政署希望看到的?
作者:
fan0226 (YI)
2024-12-19 15:47:00为啥车祸判赔可以用行车记录器换算时速是否有超速,超速罚但不行,朝这边打官司不知道有无机会
bili在说干话吗? 那你怎么举证测速不会出错??是不是忘了61的区间就出包过然后你真的知道大饼的依据是什么吗 ??楼上,都过了这么久,行车纪录影像不见得留存
出厂跟验车都不能证明当下车况,但贴个贴纸就国家保证法官要不要自己开开看,还是怕上路被(?
作者: austin0353 (Chen-hao) 2024-12-19 21:13:00
如果同时段与路段有同行的车,再把ETC、行车记录器等相关资料拿出来对比,也许比较能翻盘
整天在讲干话 你找的判决是厂商自己承认行车记录器所记录的时速会受到车胎、齿轮影响,根本不是算标线来推测速度,讲干还理直气壮
楼主:
jk70262 (呀)
2024-12-20 04:32:00笑死 上面你只说完整行车记录器 什么时候有要求要标线回推了 脑袋是个很棒的东西 真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一个况且标线也会因为施工水准 长年使用有所落差 未必是精准的长度 理由不也是相同吗 真的好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个脑袋就不会讲屁话了还有测速器厂商 也有承认会在天气因素 角度下产生偏差阿法官也只是说影响不大 所以照样有效力阿跟人笔战还回这么慢 是看一份判决书要花快一整天吗? 还是要找人求救才看懂?笑死
一边是经过国家检验的测照机,一边是厂商自己说换个轮胎就不准确的行车记录器,也没有提出利用标线计算时速的举证方法,败诉不是理所当然?结果你拿这种判决质疑法院判断有问题?
作者:
Fiztcc (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
2024-12-20 18:38:00看到推文 凹大师又在发病了吗
那谁来证明设备没问题,为什么是有罪推论政府有这么缺钱吗
一直贴不同的判决然后只截取自己想看的部分 “且被上诉人提出之截图画面时间19:46:14、19:46:19、19:46:20、19:46:25(雄院112年度交字第35号卷【下称雄院卷】第23-29页),是否即包含本件雷达测速仪测得系争车辆当日速达105公里之时点(即19:45:44,雄院卷第60页)在内,均有可疑。”为什么不截这段?无法证明确实是测照地点你觉得有尽到举证责任吗?不是法院判决一定没问题,但是你一直找当事人根本未尽举证责任的案件,看到败诉就来喷法院见解,不觉得过于偏激了吗?你怎么不去喷未尽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说我法盲我都尊重,那你学的法律是要在原告未尽举证责任仍判决原告胜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