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类似经验,不过挺搞笑的就是了。
某次不小心发生追撞(我是后车)自认肇责100%所以报警留下联络方式并告知对方愿意
全额买单,在派出所做完笔录留下资料后各自解散回家。
一开始还等著对方保险公司联系可是左等右等等到我都忘记这档事还是没有任何联系。
直到半年后的某天跟原PO一样接到法院的民事庭通知。
经过一番波折终于取得原告(对方车主的保险公司)承办人员的联络方式,
打电话联系承办人员赫然发现对方是负责 "催收业务"的法务人员而不是理赔人员,
整件事至始至终都没有接到理赔人员的联系就直接被送去法务催收了。
更有趣的是,催收人员直接开了个维修金额七折价给我请我汇款至保险公司指定帐户。
汇款完成后对方就去法院撤告了结这笔催收案件,事后法院还寄了一封撤告通知给双方
正个事件就此结束,而我就莫名其妙地减免部分金额小赚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