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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一直以来都很讨厌开车碰到临检站时,员警直接塞酒测棒到脸前叫你吹。
明明“取缔酒后驾车作业程序”内就有明文规定:
1.指挥车辆停止后,执勤人员应告知驾驶
人,警方目前正在执行取缔酒后驾车
勤务,并以酒精检知器检知或观察驾
驶人体外表征,辨明有无饮酒征兆,
不得要求驾驶人以吐气方式判别有无
饮酒。
但还是时常遇到警察就是要你吹,好好跟员警说程序上不得要求驾驶以吐气方式判别,有
些会直接放行,但有一些会恐吓一下说你这样是拒测(我会说如果觉得我有喝酒我可以靠
边你拿酒测器来测),还有一种是叫你靠边后查身份问一些有的没有也不测,看没搞头不
想再浪费时间才放行。
但我看大部分人在临检站时都很配合的吹,到底是大部分人不知道捍卫自己的权益放任警
察便宜行事,还是觉得帮警察吹一下没什么懒得跟警察囉嗦?
如果连警政署的行政命令都视若无睹,也不必期待警察执行其他勤务时不会违法滥权。
我个人是坚持自己的权益希望警察能依法执法,不知道其他车友怎么看?
05/13 更新
首先澄清一下,本人痛恨酒驾行为也完全支持酒驾临检以及警察在法律赋予的范围内强力
执行。
我上述也有说了要我靠边配合使用酒测器本人绝对配合,我只是对无差别塞酒测棒让驾驶
人吹这点有没有符合程序想知道其他车友的意见。
看了许多人对程序的解释,我有上警政署网站找到答案,给各位参考:
https://www.npa.gov.tw/ch/app/news/view?module=clarification&id=2141&serno=55d
345e9-98e7-4d95-9fc1-a7afebd1771f
警政署表示,酒测棒只是酒测辅助器材,就算没有疫情时,员警也不可在酒测点一拦下驾
驶人,就要求对酒测棒吐气,必须发现驾驶人有行车不稳、脸色泛红,或摇下车窗车内飘
出疑似酒味等喝酒征兆,才可要求对酒测棒吐气,一旦出现喝酒警示,再进行酒测。虽然
禁止使用酒测棒,员警仍可使用警用酒测器,不会影响酒驾取缔勤务。
自由民主的法治社会希望大家理性讨论也祝各位车友行车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