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最高速限可占用内车道,何必切回去

楼主: joiedevivre (難道您鍵盤系? :D)   2023-03-22 14:14:52
蛮同意上篇说法的, 虽然我个人也赞成提高或放宽内线速限
不过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和脚痛部 模棱两可的架构下
(内线为超车道又能最高限速巡航blah blah, 前面系列文反复提, 不重复赘述了)
然后超速<10km不抓的情况下, 本87用路人想提倡一个折衷的做法
就是定速在微超速的119上下. 这样即使表速不准也不至于低于110
但也不太会被拍照开罚.
自己实测表速119时GPS大概才115, 其实定125也从没被拍过, 但极限可能就比较抖一点
实务上这个速度多数时候几乎就能稳定的一直超越中线车, 已经有比多数人快了
不怕中外线有大车贴近或喷飞石 (交车没多久玻璃就一个点, 没有大到要去补 但很不爽)
然后因为已经微超速了, 通常也不太会被逼会被认为是龟车吧.
都这个速度了, 和中线也有一定速差, 想开130以上的一般自己就会去路肩超车了.
(经验上如果车速稳定, 这种切来切去的, 过没多久你会发现他在前面也没多远甚至后面)
在高速公路上最喜欢在跟到稳定11x左右的车了,
这样想飙的看我前面还有车, 会觉得逼我也没用自己找缝钻,
而只要不乱改变车距, 我也不用担心被罚超速.
如果前面的用一百二一百三的速度开走, 就会有担心成为路队长的道德压力
一边要调高设定时速跟上去, 一边还要注意路边有没有测速相机, 其实有点烦
结论: 大家一起来微超速巡航吧!
对了这边说119是指速限110的国三 如果是100的请自行-10 改109感谢
※ 引述《Dershowitz (Alan)》之铭言:
: 若从法律观点,应该是“内线最高速限定速巡航”(下称巡航派)获胜。
: 整理一下目前为止的交锋:
: Q1:巡航派占著,是否剥夺其他车辆“内线超车”的权利?
: A:不论依照两个条文的体系解释,或主管机关解释,“内线超车”的法律都不保障
:   
:   “违规超速超车”的权利;既然没有这种权利,就没有剥夺的问题。
: Q2:就算用内线超速超车违规,也是超车者自己承担,巡航派有何权利阻挡?
: A:这是循环论证。如果内线超速超车是违规的,巡航派就不算“阻挡”。难道
: 等红绿灯的后车想闯红灯(也是自己承担违规责任),前车就要让开?再说,
: 既然前提已经设定后车“宁愿违规也要超速超车”,那又何必非用内线超车,
:   任何车道都可以超速超车,不是吗?反正都是违规。
: Q3:若包含内线,每一线都是巡航派并排,后车怎么办?
: A:不怎么办,大不了各线后车也并排最高速巡航。除非修法废除最高速限。
: Q4:巡航派表不准,凭什么说自己维持在最高速限?
: A:这是假议题,因为除非事后诸葛或警察开罚,否则当下后车认为前车只有105,怎么知
:   道不是后车自己的表就慢了?要设定“表不准”这个变量,就要前后车一律套用。
: Q5:如果不是只差几公里,很明显巡航派没用最高速限霸占内线?
: A:检举他。明显未达最高速的,本来就不是讨论核心的巡航派。
: Q6:法律只是道德最低限度,明明就可以让别人超车方便,为何只死咬法规?
: A:法律不是“最低”道德,是“最明确”道德。如果脱离法律,每个人道德观、
: 价值观都不同,要以谁为准?诉诸多数决,决意范围如何划定?是PTT汽车板、
: PTT全站、有上过国道的车主、全体车主、全体国民?你认为的“多数意见”
: 与我认为的“多数意见”不一致时,以谁的观察为准?最后还是要回归法律,
: 因为不管法律是好是坏,至少表彰最大范围的民意基础;超出法律之外,谁有
: 客观把握“自己的道德比别人的道德,更具多数代表性”?
: Q7:“10公里误差不罚”怎么处理?
: A:不用处理,因为与巡航派争点无关。只要前后车的标准一样(适用就一起适用、
: 不适用就都不适用),不管几公里不罚都不影响上面各题答案。
: Q8:所以到底“内线道是超车道”这条法律有什么意义?什么情况下可以拿来超车?
: A:当非内线车道的前车车速低于最高限速时,后车可以用内线以最高速限超车;超车
: 成功后,如果有把握一直维持最高速限,那可以维持在内线;但若无法或不想维持
: 最高速限,超完车就要回原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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