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开着我刚买的特斯拉
在这个路段旁边的茉莉湾充满电之后
要带着妹仔到对面的五路财神庙拜拜
或是往北开回台北
https://goo.gl/maps/riVJRGHjjJGEqM718
最安全的开法当然是顺向开到
下一个开口或有号志灯路口才回转回北上车道
开回台北或是开到五路财神庙
有很多神人出来说话
这路口大家都飙破百
敢这样横跨心脏很大颗
奔驰车也很该死
可是没有一个人说得出是依据哪条道路交通规则
奔驰车不该这样跨车道
要不然就是说北上车道可以回转去茉莉湾,
但是反过来茉莉湾的车不可以直接开去北上车道
当然从那个路口实际状况来说这样开过去风险很大
而且通常要等很久才有办法等到两边来车距离够长
才能开过去
到底有没有人可以分层次的理性讨论
分别从法规面跟实务开车安全面分开讨论
这种跨法到底有没有违规
不然每个都是车神每个都有自己的一套开车逻辑
每个案例通通都是别人不会开车造成的
类似案例
类似的台南案例,超速车vs.转弯车
先判断两台车再规定上能不能这样走,
都按规定走了之后再各自判断有没有超速跟有没有
可能在一般人反应时间内注意到超速车辆的存在
裁判字号:
台湾高等法院 台南分院 106 年度交上诉字第 132 号刑事判决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NHM,106%2c%e4%ba%a4%e4%b8%8a%e8%a8%b4%2c132%2c20180821%2c1
㈣本案事故原因分析与责任鉴定:
而事故发生前乙自小客车驾驶人刘冠宏驾驶000- 0000 号自小客车,以超过150 公里时速
沿永华路二段西向内侧车道东向西行驶过来,乙自小客车进入路口虽略有减速至120 公里
以下,仍无法避免两车发生碰撞事故。若乙自小客车以120 公里/ 小时行驶速率估算,当
甲自小客车行驶至路口西侧停止线时,乙自小客车行驶位置还在路口东侧停止线之东110
公尺以上,在此期间永华路二段西向车道又无其他直行车驶近路口,故甲自小客车驾驶人
罗弘典因无车可让往前左转,并未违反“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之规定。故本案事故发
生主要导因于乙自小客车驾驶人刘冠宏驾驶000- 0000 号自用小客车执行载客(曹暐国)
试车业务,临近路口前刻意以超过150 公里时速行驶,严重超速又未充分注意前有开始左
转之甲自小客车导致闪避不及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严重损坏,及甲自小客车乘员严重
伤亡。
载客试乘BMW撞上左转车 1死5伤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E7YfzLoK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