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违停红黄线 不开放民众检举

楼主: nicelad (狗狗)   2021-10-08 16:24:47
可以问个问题吗
因为我也是很懒得用手机检举的人
所以大多数都是打电话给警察局
请问如果打电话他们没有来处理 或是开劝导单
应该要去什么地方申诉警察消极处理的行为阿?
※ 引述《luke1105 (杨州瘦马,辣一点)》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chenoupo/posts/4559571197414231
: OPPO脸书有给档案
: 详细资料连结:
: 道交条例第七之一条文修正文案
: https://reurl.cc/ZjXRjW
: 民众检举开放项目
: https://reurl.cc/95Vd5d
: 红黄线(55-1-03)被限缩是在交通部建议条文内,但大家真的要注意看,当中是连
: 人行道和行人穿越道快车道(55-1-01)都不在可以检举项目内。
: 台北市来说黄线当停车格停,红线当成黄线停在某些地方都是常态了...
: 但是连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都被限缩了,行人请小心...
: ※ 引述《jim0925lj (lj)》之铭言:
: : 上面看到有人问是哪些立委,这边稍微整理了一下
: : https://misq.ly.gov.tw/MISQ/IQuery/misq5200QueryMeetingDetail.action?MeetingNo
: : =2021100109&MeetingTime=110/10/07&DepartmentCode=2400
: : 不缩址了,.gov可以安心点开,两党都有份,主要是这两篇,后面
: : 1. 本院委员陈欧珀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请审议
: : 案。
: : 提案人:陈欧珀
: : 连署人:庄竞程 陈亭妃 赖惠员 赖品妤 庄瑞雄
: : 林楚茵 吴玉琴 杨曜 黄国书 黄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刘世芳 陈明文 洪申翰 何欣纯 林
: : 宜瑾 范云
: : 原:
: : 第七条之一 对于违反本条例 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 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 向
: : 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 ,经查证属实者,应即举发 。但行为终了日起逾七日之 检举
: : ,不予举发。
: : 改:
: : 第七条之一 对于违反本条例 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 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 向
: : 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 ,经查证属实者,先给予劝 导,若同一违规事实再犯者 ,即
: : 予举发。但行为终了日 起逾七日之检举,不予举发
: : 2. 本院委员郑正钤等24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请审议
: : 案。
: : 提案人:郑正钤
: : 连署人:陈玉珍 翁重钧 谢衣 李贵敏 吕玉玲 廖婉汝 林文瑞 徐志荣 林思铭
: : 吴斯怀 郑天财 Sra Kacaw 张育美 李德维 吴怡玎 陈以信 鲁明哲 陈雪生 洪孟楷 叶
: : 毓兰 林德福 孔文卲 温玉霞 蒋万安
: : 原:
: : 第七条之一 对于违反本条例 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 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 向
: : 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 ,经查证属实者,应即举发 。但行为终了日起逾七日之 检举
: : ,不予举发。
: : 改:
: : 第七条之一 对于违反本条例 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 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 向
: : 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 ,经查证属实者,应即举发 。但行为终了日起逾七日之 检举
: : ,不予举发。
: : 对于不影响交通安全之 违规检举案件,应先开立劝 导单,其类型由主管机关定 之。
: : 午休结束,暂时先这样,后面应该还有要整理的,今天有空就会再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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