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违停红黄线 不开放民众检举

楼主: luke1105 (杨州瘦马,辣一点)   2021-10-08 15:04:50
https://www.facebook.com/chenoupo/posts/4559571197414231
OPPO脸书有给档案
详细资料连结:
道交条例第七之一条文修正文案
https://reurl.cc/ZjXRjW
民众检举开放项目
https://reurl.cc/95Vd5d
红黄线(55-1-03)被限缩是在交通部建议条文内,但大家真的要注意看,
当中是连人行道 行人穿越道 快车道(55-1-01)都不在可以检举项目内。
台北市来说黄线当停车格停,红线当成黄线停在某些地方都是常态了...
但是连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都被限缩了,行人请小心...
※ 引述《jim0925lj (lj)》之铭言:
: 上面看到有人问是哪些立委,这边稍微整理了一下
: https://misq.ly.gov.tw/MISQ/IQuery/misq5200QueryMeetingDetail.action?MeetingNo
: =2021100109&MeetingTime=110/10/07&DepartmentCode=2400
: 不缩址了,.gov可以安心点开,两党都有份,主要是这两篇,后面
: 1. 本院委员陈欧珀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请审议
: 案。
: 提案人:陈欧珀
: 连署人:庄竞程 陈亭妃 赖惠员 赖品妤 庄瑞雄
: 林楚茵 吴玉琴 杨曜 黄国书 黄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刘世芳 陈明文 洪申翰 何欣纯 林
: 宜瑾 范云
: 原:
: 第七条之一 对于违反本条例 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 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 向
: 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 ,经查证属实者,应即举发 。但行为终了日起逾七日之 检举
: ,不予举发。
: 改:
: 第七条之一 对于违反本条例 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 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 向
: 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 ,经查证属实者,先给予劝 导,若同一违规事实再犯者 ,即
: 予举发。但行为终了日 起逾七日之检举,不予举发
: 2. 本院委员郑正钤等24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请审议
: 案。
: 提案人:郑正钤
: 连署人:陈玉珍 翁重钧 谢衣 李贵敏 吕玉玲 廖婉汝 林文瑞 徐志荣 林思铭
: 吴斯怀 郑天财 Sra Kacaw 张育美 李德维 吴怡玎 陈以信 鲁明哲 陈雪生 洪孟楷 叶
: 毓兰 林德福 孔文卲 温玉霞 蒋万安
: 原:
: 第七条之一 对于违反本条例 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 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 向
: 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 ,经查证属实者,应即举发 。但行为终了日起逾七日之 检举
: ,不予举发。
: 改:
: 第七条之一 对于违反本条例 之行为者,民众得叙明违规 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 向
: 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 ,经查证属实者,应即举发 。但行为终了日起逾七日之 检举
: ,不予举发。
: 对于不影响交通安全之 违规检举案件,应先开立劝 导单,其类型由主管机关定 之。
: 午休结束,暂时先这样,后面应该还有要整理的,今天有空就会再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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