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版上的各位
我在行驶国道使用路肩时
被民众检举违规变换车道而被举发
我是要从竹北北上交流道汇出的车辆
是由路肩切出至减速车道而非主线道路
办案员警说这个交流道比较特别,立牌比较后面
要再更后面近150公尺处才能切换车道
员警说有许多用路人常在这被民众检举
员警也有建议高公局要将立牌位置调整
但最后都没下文
但一般用路人在使用路肩时
应该都会直接汇出减速车道驶出交流道吧?
如果我要进行申诉的话,申诉成功机率高吗?
要以怎样的申诉事由比较恰当呢?
附上被申诉的照片供版上各位参考
谢谢大家
https://i.imgur.com/1QoO5if.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