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在一条速限110的国道
大家都知道还有10公里的容许值
政府警察机关也证实了真的有这件事
大家都有可以光明正大使用容许值的权益
使用了容许值也不用怕被被拍下来受到公审或道德批评
而且实务上使用到容许值的驾驶还比没使用的多
比如市区限速50 我定速59结果几乎每个人都跟我开一样快
<情况一 坚持不使用宽限值的挡路狗>
假如今天有一条超车道定速110的挡路狗
在中线挡路狗不远处也有一辆110的车
间距很近不足以超车
甚至外线附近又有一辆110的车
(而且就算外线没车
外线也不是让人用来做为超车用途的吧
外线超车徒增大众驾驶危险)
这时使用容许值的众多驾驶根本无法超车
这样挡路狗不就侵犯到想使用容许值的人的权益了吗?
为何挡路狗影响到别人权益还不会感到羞愧呢?
滚去中线开110有损害到挡路狗什么权益吗?
<情况二 使用了宽限值的挡路狗>
假如挡路狗定速110以上
他妈的你自己也超速还挡路不让其它比你快的人先过?
如果大家一样都违规的话
正确使用超车道想超车的人有优先利用权
没有要超车请滚去旁边
由此推论
所以定速占用超车道
不管挡路狗定速多少
不让路都是不合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