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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达人3秒连拍10张交通违规罚单 彰化法院:7张成立
2020-04-30 13:53 联合报 / 记者简慧珍/彰化即时报导
彰化县某营造公司公务车去年6月间行经彰化快官交流道,短短2分44秒内被检举达人行车
纪录器拍摄不断变换车道却未打方向灯,台中监理所据检举画面,开出10张罚单合计罚款
3万元,营造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彰化地方法院认定其中3张是同一违规行为,判决撤销罚
单,其余7张照罚不误。全案可上诉。
彰南一家营造公司去年10月收到台中监理所开出10张罚单,每张罚款3000元并记违规点数
1点,因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驾驶人6个月内记点达6点,将吊扣驾照1个月,这家
营造公司提起诉讼,指称违规路段1公里同一违规行为,国一、国三不同裁罚单位重复开
罚,违反同一违规行为不能数罚的法令。
起诉书指出,这家营造公司公务车去年6月某日下午从国道一号192公里北上,到国道三号
193.5公里之间,被检举人的行车记录器拍下未打方向灯连续变换车道,包括跨越匝道口
槽化线时,都没保持适当安全车距,影响他人行车安全且易造成追撞事故。
根据法官勘验检举人的行车记录器录影画面,这家营造公司公务车确实在1公里路段内,
不到3秒,没打方向灯,一下子从外侧车道变换中线再换到内侧车道,一下子从内侧车道
变换中线再换到外侧车道, 多次变换车道超越前车,既未依规定变换车道,又未依标志
、标线、号志指示行车,监理站裁罚有理,但行驶国一北上192公里路段有5秒“行驶在同
一车道,跨越另一车道。”属于同一变换车道行为,5秒内开出的3张罚单重复处罚,应予
撤销。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台湾真的很多车主不知道怎么用灯? 不知哪时该打方向灯
不知适时开头灯, 再不然乱开远光灯 不过被同一人跟上又连拍
只能怪自己违规成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