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连结:https://times.hinet.net/news/22860736
原文内容:先前有网友在政府开放平台连署,要求“内侧车道解除速限外加中线速限提高
及增加慢车于内侧的罚则”,虽然连署人数未达标准,不过此事受到唐凤政委的重视,因
此虽然未成案,但仍交付相关单位进行讨论,召开开放政府第63次协作会议。会议现场除
了找来相关单位如交通部、高公局、国道警外,同时也找来学者教授与连署提案人,其他
关心该议题的人也可以加入讨论,同时会议逐字稿也放在网络上,供大家参考。
网友提案内容是希望政府可以比照德国高速公路解除内车车道速限及提升中侧车道速(130
km/h)限来让车辆分流以增加高速公路的顺畅度,同时可以增加慢车占用内侧的罚则,避
免慢车占用内侧车道造成危险。与会官员则表示,这项提案概分两阶段,一是解除内车道
速限,二是增加慢车罚则。在解除内车车道速限的部分,交通部官员强调高速公路的速限
规范设计依据很大一部分要看道路特性。
台湾无论国一或国三地形都叫平原为多的德国复杂,因此速限设定不可超过安全设计速率
。而设计速率的算法有很多检核数据,其中一项就是安全视距,即为看到前方有状况的时
候,必须要让车子在顺利从现在的速度减下来到安全煞停的距离,叫做最短视距,比如12
0公里的部分,可能就必须要有195公尺。在多弯的台湾国道上若提高速限势必也得提高安
全视距。
当然很多网友会说那不会截弯取直,让直线道多一点,让直线段速限提高,弯道再降回来
不行吗?官员则回应,若截弯取直让直线段变长当然可以提高速限,但所需的成本就相当
惊人。此外若速限一下提高过了弯又降低,会造成驾驶人混淆,反倒容易造成违规。
至于在取缔慢速车部分,官员则拿出统计数据显示,106年与107年取缔慢速车都在12,000
件以上。不过国道警则说,取缔慢速车除了得用审核过的器材取缔才行,同时还得证明该
车已经阻碍车流。因此许多人上传行车记录器检举不被受理的原因,很常因为无证明车流
受到影响,并非警方不受理。此外与会学者与专家都指出,德国已经养成清空内车道的观
念,而台湾在这一部分则还有待加强宣导内国道车道为超车道的概念。综观上述,国道目
前是没有打算取消或提高国道速率上限的计画的。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先说结论,想提高速限没这回事,想新增龟车罚则,还是一样洗洗睡好了
先谈第一点,国一路段的安全速限为120(民国92年调整前),现行则是100与110
连逐步调整都不愿试行,便直接打回票,还是用万年烂理由,国情不同实在让人难以苟同
再说第二点,这次倒是很直接点出人民素养不足值得鼓励,但同样的,占用内车道在法
条上一直都具有争议空间,就是没有最高速差,所以内侧才一直无法让人有“反正我开在
速限之上,就不算占用”的错误观念的产生,真的很想试问官员超车道速限110,中间车
道速限一样110
两车都开110的情况到底要怎么超车。
坐上了高位,就把脑子泡在广口瓶里面了吗?
套句励志故事中老板常说的,如果你只会回答问题而没办法解决问题,我请你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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