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底开着车在一处没有号志的交岔路口和一台机车发生碰撞
我是直行,对方左转撞到我左边车头
对方车头全毁,我车头有一些损伤
那个路口也没有监视器,然后我和对方都没有行车记录器(我有装,但警方说记忆卡坏了读不到)
对方有受伤,后来送医院,当天有去关心
对方说不会狮子大开口,只希望我们把他车子修好
后来通知了保险公司处理
中间得知对方的车子有改车,而且改了不少地方
对方跟保险公司说修好要十几万
但保险公司认为车子已经骑五、六年,残值并没有那么多
先要他养伤,等初判表下来
经过一个月,初判表下来
对方支线道未暂停让干线道先行,我方则是未减速慢行
保险公司评估责任比对方7,我方3
今天保险公司是告知我对方有先申请我的强制险理赔,因为后来有动手术引流
还有一些蜂窝性组织炎
另外有问我是否会对对方要求自已车损的部份
(我只有保强制及第三责任险,所以自已车损(五万出头)是自已先出)
然后对方也只有保强制险
他是建议我因为对方有受伤,如果可以的话,就不要再跟对方要求了
怕对方会对我提告刑事
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保险公司还在评估对方车损要赔多少给他
那我自已的车损是就自已吞了吗...明明自已的责任比例比较低的说
可以的话,是希望不要打官司
因为今年要结婚了,实在不想让这种鸟事烦心
ps.我确定我的车速只有50上下,并没有超速,只是没有办法证明了...
然后推文里我有补上照片了
有没有人有类似的经验,现在真的有点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