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lory5566 (荣耀5566)》之铭言:
: 车流量多的情况下 大家一起开最高限速
: 三条车道能够容纳更多的车 这是很简单的逻辑吧?
: 但是反而这边很多人认为是定速开最高限速+-5的绝大部分正常驾驶
: 都只能开中外车道 就算年节车流量多也一样
: 大家一起挤在中外车道 把内侧车道让给不知道哪边会出来的超速车
1.最高限速-5(或者-0.1~-5)的驾驶本来就没有资格“持续”行驶内车道。
根本未达最高速限。
这种车只能在需超车情况时暂时进入内侧车道,超完就必须离开。
2.最高限速+5,严格来说已经超过速限,所以你是承认自己就是超速飙仔?
3.就算要算上交通法规容许“得劝导不举发”的宽容值,
那也是+10,
你只开“不到+5”,别人开个比你快的+5.1~+9.9之类,
却不能觉得你是龟、不能闪你灯要求你让道?
这宽容只属于你,别人都不得使用是吗?不知道你是哪里的州官?
就你自己承认的国道开“110近115”这种逻辑,
纵有某台后车闪灯要求让道根本是完全符合逻辑。
你到底是龟仔还是飙仔,赶快自己选一个啦。
ps.以上都还没有算上表速计公式容许车辆表速区间造成的前后车认知问题呢。
: 三线道的车流数量装在两线道 然后说这样交通会更好 ?????
: 还好交通部没有这么想 不然台湾交通早就完了
交通部告诉大家内侧车道为超车道,请让。
国道警察告诉大家内侧车道为超车道,请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