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防卫驾驶最主要是希望不要发生
“你是对的,但你死了”的情况,说起来很极端但事实如此
要说是防卫驾驶养出三宝,不如说是现行过时的法律制度造成
1.求偿成本过高(时间成本、折旧判定成本)
2.求偿难度过高,常常不如保险和解价(精神、时间损失几乎还是要不到)
3.对三宝的罚则过低(就算有过失伤害,对有钱人、退休三宝来说就是付2、3万罚金而已)
我认为根本的问题在于,台湾的驾照太好考取,又很难收回
如果罚则不是只有罚金,而是更严格的实施吊扣、吊销驾照
并加重无照罚则,我相信就算是三宝也会开始懂得珍惜开车骑车的权利
之所以要防卫驾驶,是因为法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防止三宝取得驾照
致使路上三宝数量过多,而被撞之后,
常常在初判表上又要吃上应注意而未注意、行经路口应减速而未减速的3成责任
更惨的是就算告上法院能告赢,拿到的判赔可能还比保险提供的7成理赔价还低
时间成本、精神损失、车辆折旧计算这三样根本是让受害者欲哭无泪的成本
我2个月前也被三宝撞过,每次回诊就算已经有预约号了
现场依看诊状况,快则半小时,最慢有等过2小时之久
照x光、作检查又要再排一次2、30分
批价、领药又要再花个半小时左右,每次回诊就是用掉一个上午or下午
真的觉得超浪费生命的
我手指骨折不用开刀,但医生说要痛个半年才会好,只能开止痛药给我
像这种精神上的痛苦如果没精神科的医生诊断书,保险也是不赔
撞我的人又是个态度差的老三宝,而且应该是有钱人
根本也不在乎我告他过失伤害,对他来说就付罚金而已,
所以以刑逼民也不是一定有用,现在对方就是全丢给保险处理
你也拿他没办法,说实在的以刑逼民,30天拘役对他来说也不过是3万罚金
我看还不如直接吊扣他3个月驾照他还比较会怕一点
就我被撞的案子来说,我损失了很多时间回诊、精神损失、3成车损责任
而撞我的三宝就只是保险出险而已,就算我去告他
他也只是多罚一些易科罚金,根本不痛不痒
在这种法律下,我还宁愿同样的情况对方让我也撞一次
然后大家互不赔偿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