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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逃过1亿元重罚!法院认定公路总局无管辖权
湾宇博数位服务公司(Uber)不服遭交通部公路总局开罚4件总计1亿元及勒令停业,兴讼
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公路总局无管辖权,开罚违法,判Uber胜诉免罚;全案可上
诉。
全案缘于交通部公路总局依所属台北市区监理所调查发现,Uber于民国106年间借由网络
招募司机,分别在台北市、台中巿等地,由Uber APP应用程式平台,指挥调度车辆营运载
客,载客完成后,乘客以信用卡付费,Uber再拆帐分配给接受调度的司机。
公路总局以Uber未经申请核准利用网络平台经营汽车运输业揽载乘客收取报酬,依违反公
路法第77条规定,就4件(3件台北市载客、1件台中市载客)行为各处分新台币2500万元
罚锾,总计1亿元,并勒令停业。
Uber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公司经营模式引进APP网络平台,模式与呼叫小黄APP、
PChome、Yahoo拍卖等网络平台业者相似,并没有经营出租车客运业,且依据公路法相关
规定可知,交通部、直辖巿政府均为公路主管机关,本件裁罚案件应由“直辖巿公路主管
机关”作成,而非公路总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公布判决书指出,经调查,Uber公司位于台北巿,Uber未向台北巿
公路主管机关申请核准,就经营出租车客运业,显然违反公路法相关规定,应由台北巿政
府公路主管机关作成处分始为合法,公路总局就“台北巿辖内出租车客运业”并无管辖权
,没有裁量权限,作成处分违法,因此撤销处分,判Uber胜诉免罚。全案可上诉。
叫车平台Uber来台后争议不断,涉违反交通部法令,出租车业者抗议声浪不断,曾在106
年2月初宣告停止叫车服务。然而时过2个月,同年4月13日,Uber即宣布以新型态重返台
湾市场,转为与合法租赁车业者合作。
法院判Uber免罚1亿 公路总局将上诉
台北高等法院今天认定公路总局无管辖权,判Uber免罚新台币1亿元。公路总局表示尊重
,后续将针对不同见解部分,提出上诉。
台湾宇博数位服务公司(Uber)不服遭交通部公路总局开罚4件总计1亿元及勒令停业,兴
讼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公路总局无管辖权,公路总局开罚违法,应由台北巿政府
公路主管机关作成处分始为合法,判UBER胜诉免罚;全案可上诉。(相关报导:为何Uber
就是不愿成立“大车队”?和政府妥协又会失去啥优势?一篇看懂他们到底在吵什么|更
多文章)
公路总局回应,针对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对公路总局未具裁处UBER案管辖权的不同见解
,公路总局原则尊重,于后续正式收到裁判书后,对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不同见解部分,
将会同法制单位研析,依程序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说明及上诉。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法院说台北市政府才有管辖权,记得台北市长柯文哲曾经表态支持Uber
虽说这件官司还能再上诉,但若结果同样,台北市政府会开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