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交部推孕妇专用停车位草案 占用可罚 1200

楼主: showlive0214 (凡艾草)   2019-04-13 14:25:24
真的很脑残,台湾法律一大堆
那个法律有严格执行的
到时候还不是好人守法
坏人照样违法也没皮条
弄到最后
变成法律是给没办法的人遵守的
当然,立法精神是不错
但是法律应该是订来让人民很容易遵守
依停车场的例子
其实根本不需要订什么残障孕妇车位
只要规定有足够多的车位就够了
一次解决所有问题
例如百货公司需求500个停车位
只要规定要有1000个停车空间
没有足够的停车位
设置什么专用停车格干嘛
停车场已经爆满了
车上有孕妇就能优先进场吗
只要有停车场就算多走几步又会怎样
不要跟我说什么孕妇不能多走几步
那还逛什么他妈的百货公司
※ 引述《olmtw (支持htc,支持台湾货)》之铭言:
: 交部推孕妇专用停车位草案 占用可罚 1200 元
: 2018/03/26 15:25 文 /记者陈宜加台北报导
: 孕妇专用停车位即将上路!交通部今天预告订定“孕妇及育有 6 岁
: 以下儿童者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草案,明订政府机关、交通据点、
: 百货公司、医院、游乐园区等场所,应保留 2%汽车停车位作为孕妇
: 及亲子停车位,最快下月上路,有 1 年宣导期,未来若违规占用,
: 最高可处 1200 元罚锾。
: 交通部表示,有鉴于我国目前育儿环境仍不够友善,孕妇及育有 6
: 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设置数量少且分布不均,导致育儿家长外出常遭
: 遇不便,因此依据儿少法规定,要求特定场域的停车场设置孕妇、育
: 有 6 岁以下儿童者专用停车位。
: 根据草案规定,提供民众申办业务的政府机关、公营事业、铁路车站
: 、航空站、捷运站、百货公司、零售式量贩店、设有儿科病房或产科
: 病房的医院、观光游乐园区等,应保留 2%汽车停车位,作为孕妇、
: 育有 6 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
: 交通部指出,公共停车场每 50 个汽车停车位,即应设置 1 个专用
: 停车位;若未满 50 个,至少应保留 1 个专用车位,但若未满 25
: 个则不在此限。专用停车位应靠近电梯、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等便捷
: 处所,设置处也要利于辨识。
: 为了清楚辨别,交通部与地方政府经多次讨论,决定比照身心障碍者
: 作法,设计孕妇专用停车证,置于明显处以供查验。持孕妇健康手册
: 者,停车证有效期限至妊娠中止或分娩日止;持儿童健康手册者,停
: 证有效期限则至年满 7 岁止。
: 交通部指出,若未乘载孕妇或 6 岁以下儿童,不得占用停车位,否
: 则可依“停车场法”处以 600 元至 1200 元罚锾,并可迳行移置违
: 规车辆;不过,针对罚则部分将给予 1 年宣导期,由相关主管机关
: 并加强宣导,避免停车位遭占用。
: http://auto.ltn.com.tw/news/9703/43
: 家里附近的公园停车场看到这个,上面还写会有罚则,之前不知道是什么
: 也不知道到底可以怎么抓?难道检查有无身孕?
: 原来是现在要有这个停车证了,看来也是件立意良好的事情
作者: Bimmer3698 (Bimmer)   2019-04-13 14:39:00
认証不认人本身就是一个偷懒的消极管理,本来就是应付用的,尤其加上私人停车场不适用法规开罚。既然都规定私人停车场几格以上就要有母婴车格了,直接规定要管理人员指示才能停,效果会比认証好,也更符合实际情况。不然有証,然后一个人开车去停,还不是一样意思。
作者: gooooogle (估欧欧欧欧欧狗)   2019-04-13 14:44:00
500边1000,我可以想像停车位有多小
作者: liuchengdar (lIUcHeNgdAR)   2019-04-13 14:49:00
土地不用钱?
作者: freshbox7 (小七)   2019-04-13 15:34:00
一堆残障车位,不是没证的在停,就是证过期的在停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9-04-13 15:54:00
新盖也就算了 已经存在的根本没办法变了
作者: yohko86 (Rex)   2019-04-13 16:12:00
土地空间都要钱 你要求增加一倍停车空间 只有少数良心商人会老实地不缩减停车格size增加车位 大部分都是把车格压缩到规定极限值 能减少停车用空间就减少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9-04-13 16:18:00
认人不认证的后果是没人在就不能举发不希望在车旁边站岗也算是一种人间烟火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9-04-13 16:33:00
讲太多,直接用检举就对了
作者: stp (aphrodite)   2019-04-13 16:35:00
立法容易,执法难,加上罚款太轻导致违法期望值还大于0,根本意图诱人违法。
作者: foreverkn (时间是最好的疗剂)   2019-04-13 16:43:00
又是一个脑残的何不食肉靡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9-04-13 16:47:00
那个罚款跟违规停车相当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19-04-13 17:15:00
台中有些卖场有在管制这种车位了,有资格的才让你停
作者: t06252002 (阿丹)   2019-04-13 17:24:00
又不一定是百货公司
作者: hasiwa   2019-04-13 17:37:00
孕妇不是人?就一定要待家里?那你叫百货公司把婴幼儿楼层撤掉啊
作者: fatz (Fugu在哪里)   2019-04-13 17:50:00
这种法律就是为了应付觉青的啦
作者: ROTFL (LMAO)   2019-04-13 18:00:00
执法不力才是最大主因,让投机者有机可乘
作者: makairin (AAI)   2019-04-13 18:04:00
目前台湾停车系统未有管制证件入场,造成保留车位跟一般车位的合并计数,有停车场转半天原来是保留位的情况应该先完善实施办法,而不是一天到晚想要提高罚则
作者: kylin123 (蠔大蠔)   2019-04-13 18:15:00
无法认同你最后一句
作者: makairin (AAI)   2019-04-13 18:40:00
原po逻辑只有严刑峻法,连完善实施措施也看成科技执法,太偏激了。大多数违规都只是便宜行事,只要相关措施能引导疏通就能改善,毕竟大部份的台湾人并不坏只是懒
作者: e1bmwe1 ( )   2019-04-13 19:10:00
违规直接废车籍,没几个扛得住
作者: berryc (so)   2019-04-13 19:29:00
台湾没有一间mall停车场能应付假日人潮真的就是成本问题啊, 其他非假日时段空在那赔都赔死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9-04-13 19:40:00
这脑子真好
作者: xixixxiixxii (住...)   2019-04-13 19:56:00
怕位子缩小就要改规定啊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9-04-13 20:50:00
作者: miracle7644 (miracle7644)   2019-04-13 22:17:00
孕妇去百货公司一定要走大量的路?不能去吃饭?不能去拿个东西就走?没同理心还叫那么大声真是可耻
作者: SSSONIC (...)   2019-04-13 23:35:00
整天搞这些也改变不了生育率超低的问题
作者: hanchueh (RaidenHC)   2019-04-14 10:02:00
停车场爆了 一般人可以去远一点的 你叫孕妇也去?
作者: kiwisea (自由)   2019-04-14 21:55:00
喔喔喔喔喔喔你好聪明原来还有这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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