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问题请教 因为我也有疑问 所以帮朋友代PO
我朋友在高速公路不小心后车撞前车 所以肇责100趴这一点没意外
对方车损的部分有保险公司处理~~ PS对方受伤为安全带勒伤
但是后来对方去验伤,医生诊断书为轻微挫伤,但是对方凭借这一点要提告过失伤害
要和解的话要求:代步车费、市价折损、医药费、精神抚慰。
那以上那四项保险公司只有办法理赔医药费跟精神抚慰,市价折损因对方不愿意鉴价
没有单据故无法给付,代步车费保险公司是本来就没有赔。
因为对方要求不给付那四项就不合解坚持提告过失伤害,那保险公司也跟我朋友讲
他提告后结果顶多易科罚金,但是我朋友不想多惹事也怕跑法院被判有罪背上前科
想请教的事情是,后撞前这样告过失伤害会成立吗? 判决结果会让人背上前科吗
因为我朋友是军人很怕被提告整个黑掉 谢谢各位回答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