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主要想询问大家对于车祸事件及肇责,赔偿等的看法
如果违反板规烦请告知,将自行删文谢谢!
[车祸大概情况]
小弟在过年连假前一天骑机车出公差时(QQ)在永康街与信义路二段巷内与一台小黄发生车祸
示意图如下
https://imgur.com/a/ACIjfim
撞击当下情况大致如下
https://imgur.com/a/lIWlvNm
撞击之前几秒我几乎是停止了(双脚踩地) 并且下意识的车身向左偏
然后小黄速度很快 煞车不及撞上我车身
(我车身裂痕差以及小黄车损位置差不多皆如示意图所示
我们车子离巷口的相对位置 比例也大致如示意图)
撞击发生时 小黄大致过路口一半 我还没
附近监视器不齐(大部分是私人的 分辨率非常不佳)
唯一警方调阅的监视器在永康街上(如图) 但位置较远
[撞击之前]
两方都是单行道 路口也没有号志灯
不过我(骑机车)在永康街上路口地上有写停 而对方(小黄)路口则是慢
我的路权比较小且我没有先停再骑 因此当时警方判定我是A车
但小黄车速很快 且到路口前无明显放慢速度
(巷内速限30 从唯有的警方提供影像看起来他应该是有超速 但无确切证据)
[撞击后续]
撞击后司机问我要不要不叫警察自行和解
但我第一次发生车祸事故 当时很紧张 我坚持要叫警察来
警察画完图后 有问我们是否要私下和解就不用做笔录 (但也可择日去做笔录)
由于当日我正在执行公务 尚有任务未完成
加上当时我自认受伤不致严重影响到我之后的公务内容
我就选择先各自回去 继续忍着屁屁痛执行公务QQ
(公务完成后我去急诊验伤 小腿 手掌擦伤 手腕扭伤 及 尾椎挫伤及脱位)
(我们双方皆仅有强制险)
隔日我陪同司机去原厂估价
估完价粗估要35000 (主要是车头灯有撞坏 其他就是板金 保险杆 叶子板凹陷)
但司机过年要回家 因此他坚持当天修车
由于金额比预想的高出许多 我们达成共识各自去做笔录
小黄司机做完笔录后(事发隔两天后) 警察有来电告知我
并且通知我 司机说行车纪录器画面调不出来 要回原厂修
[谈判过程]
司机谈到说 后来他只先换了车头灯 其他尚未修复
但也说板金他觉得不一定要换新 可以用修复的
他说目前花了12000多(车头灯) 其他部分用修的大约2000多应该可以
他也说可以不跟我算营业损失费用
我自知肇责应较大 欲与司机七三分 (就是我大致赔10000元给他)
但他却不同意 他理由是 如果我要跟他算"那么清楚"(指七三)他就不要
他说要算这么清楚的话 他要等之后初判结果或是肇因鉴定
而且到时他就要将其他部分都去换新 并且再加上营业损失
如果要和解 说要我赔他15000
到此我就觉得不妥
因为我的车也有损伤(机车损伤估价全修大约4000-5000 但如果只修必要的大约1000内可解决)
我跟他七三分其实也不包含大部分的机车维修费
(而且那台是公务车 有些修不修也不是我能决定 我也提到我可以考虑自行吸收超过1000的机车修车费用)
如果他收我15000 几乎等于我赔他全部的费用 外加我要自己赔全部修机车费用
但我认为这场事故我不应是全部肇责
因此我们目前还没达成和解
[目前情况]
目前初判结果还没出来(可能至少还要半个月)
电话谈判过程大致还算平和
但实在有好几点疑点我想请问大家
(1) 司机似乎希望越快和解越好
车祸当下他似乎也不希望叫警察 然后谈判过程中隐隐约约用半威胁希望能快点和解
(2) 司机一直宣称我很快从巷子冲出撞到他车
车祸当下司机就一直说 我从巷子很快冲出撞到他车
我没回应他 我当时脑袋真的是空白 又不想引起无意义的争端
但从警察提供监视器 以及撞击的痕迹 都不是如他所说的
但我有疑问是
谁撞谁在肇因判定真的很重要吗?
(3) 司机跟我对谈中完全回避行车纪录器
我能知道他的行车纪录器画面无法调出是警察打电话跟我说的
司机跟警察说会拿回原厂看能不能修复
但目前他也没再提供新资讯给警察 且也从未跟我提起过行车纪录器的事情
(他目前应该不知道 我知道他行车纪录器无画面的事情)
(4)
目前我自认为手中有的证据对我不是很有利
毕竟警察提供判定的监视器画面只有一个还满远
且司机如果不提供行车纪录器
也无从证明他超速 以及撞击瞬间的画面
请问这种情况我有机会被判全责吗?
他是否也有应注意且能注意而未注意(跟路口未减速)的责任?
(5)
车祸当日由于我们属于暂时和解(暂时决定先不做笔录)
警察有请我们签名 并请我写上"愿修复B车车损费用"之类的字眼 (但没写完全负责)
请双方有签名 请问这个文字对之后有任何效力或影响吗?
(因为警察说当下如果不签这个就不能走 不签就要去做笔录 但我当时又傻傻地想赶快把事情处理完…)
第一次遇到车祸事件
烦请大家解惑了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