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就是 "法律强制的保险费用" 必须提高 以便衰洨撞到高价车??
我赞成啊 开车本来就是为了方便 若基本保障无法因应现有社会 那就提高呀
看要升到2000还是5000都没关系啊 缴的起就继续开 缴不起我就卖掉坐公共汽车
毕竟很多脑残 开车都不保险的 觉得没出到险都是浪费钱 出事再来卢洨洨
你不想自己规划车子保险 法律强制收钱帮你规画 总可以了吧??
这结论简单多了吧??
※ 引述《zzahoward (Cheshire Cat)》之铭言:
: 看了一堆人的发言还真的是自助餐呢
: 讨论方向居然很多都是: 为什么我要赔有钱人
: 而不是: 我们要怎么做以后才能让这种事情的肇事者减少负担
: 然而,我先讲结论: 我支持有配套的财损硬上限赔偿
: 一来可以减少社会(法律)资源消耗
: 二来可以让所有人得到相对应的保障
: 先来谈谈财损硬上限立法
: 当你要设定财产硬上限的法条时,第一个碰到的问题就可能是违宪
: 一来超跑并没有造成公共危害
: 二来超跑也不是什么违法的东西
: 再来,很多人提到外部性
: 就我来说,超跑的外部性相对于"破烂"老车真的是低到不能再低了
: (顾得很好的老车不再我说的范围内)
: 一堆人根本搞错外部性损失的涵义:
: 所谓外部性损失是一个对整体社会产生损害的成本没人来负担
: 所以应该就是要把强制责任险扩大到财损上面
: 让所有的驾驶变成基数去维持这个保险
: 当然强制险只是一个最低限度,像说:200万
: 那你要超额再自己去找保险公司加保,跟现在的强制险一样
: 然后额外在设定一个单一事故对单一受害者赔偿的硬上限比如: 200万或300万
: 这样强制险+个人赔偿的大概就是500万,这数字大概会比这次这个案例判下来的还高
: 300万这个数字对大多数上班族来说很痛,但也不是赔不起
: 不过这有待相关机构去验证,我只是讲一个举例
: 简单来说,今天要是说孝子总共只要赔个300万左右
: 大家大概就是叫他屁股洗干净好好重新做人,看看车主愿不愿意赞助一点让他快点还完
: 硬上限+强制险扩大到财损 这就是对所有人都有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