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389b1c (魔堕恶)》之铭言:
: 各位版友好
: 我同事去年四月在国道上发生车祸,我同事肇责100%
: 当初我同事有跟对方说要修车时连络他
: 不过对方说一切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 今天下午收到对方保险公司的民事起诉状(求偿7.4w)
: 对方跟保险公司都没连络我同事,所以我同事觉得被坑了
: 请问对方修车也没通知我同事,这样没问题吗?
: 另外我同事保险到期的隔天出事的,所以没保险
: 以上,请求各位版友帮忙解答
: 感谢各位版友,大致了解了
各位好
报告一下最后结果
还好我同事偷懒,对方的联络方式还在车上
当初对方被撞的时候有说用自己的乙式赔就好
所以我同事才会被告的莫名其妙
打过去问才发现是保险业务涨对方保费+跟我同事提告讨钱
所以变成对方跟业务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