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开车走国道一号
被地上飞起来的塑胶袋缠住后照镜
只好暂停路肩“下车”把塑胶袋收回车内
避免再飞出去缠到别台车
根据某些推文讲法
我为了维护行车安全停路肩下车
是不是罪大恶极该唯一死刑啊?
再来下雨气温下降,加上水热导效率高又高速撞风
骑士体温快速流失导致意识不清发生车祸
这样还不够影响行车安全吗???
眼里容不下机车就说,不用在那边牵扯一堆
直接承认自己四轮嘴脸我顶多把你当姚文
省得我浪费时间
※ 引述《grapherd (NULL)》之铭言:
: ※ 引述《Festo (Festo)》之铭言:
: : 刚刚经过台65,突然降下顷盆大雨,
: : 我开过去,亲眼看到一个机车骑士,
: : 在台65跟另一个高架道路交叉的地方,
: : 停下来穿雨衣。
: : 好啦,我是知道那个地方没下雨。
: : 但...停下来穿雨衣还是有点扯吧。
: : 请问...这是台65的日常吗?
: 公告: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 法规:https://law.moj.gov.tw/MOBILE/law.aspx?pcode=k0040019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
: 第 12 条
: * 汽车行驶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除于规定之停车处外,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中央分隔
: 带、隧道内或交流道停车。但遇有浓雾、浓烟、强风、大雨 等特殊状况严重影响行车安
: 全时,得在路肩暂停,并应显示危险警告灯, 视线清晰时,应即恢复行驶。
: * 执行任务之救护车、消防车、警备车、工程车、救济车及经高速公路、快 速公路管理
: 机关核准之拖吊车辆,得不受前项之限制。但应依规定装置明 显标识。
: 嗯,所以停下来是可以的,主张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就可以了,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