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0m9ZVCZ.jpg
: https://i.imgur.com/Spq5AvD.jpg
: 节录重点如下
: 一、有关高速公路内侧车道(超车道)相关法规如下:
: 1.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 汽车行驶于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设站管制之道路,不遵
: 使用限制、禁止、行车管制及管理事项之管制规则而有下列行为者,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三
: 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锾:道路内车道应为超车道,超车后,如有安全距离未驶回原车道,
: 致堵塞超车道行车者,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六千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罚锾。
: 2.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8条: 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但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
: 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
: 二、依上揭规定,内侧车道为超车道,完成超车行为后应变换回原车道,目的系为保持内侧
: 车道畅通,提供其他车辆超车使用,惟道路主管机关(高速公路局)考量国内现有高速公路容
: 量及交通现况,允许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于内车
: 道。
: 三、相关法令虽未规定须礼让后车,然揆诸立法目的,旨在发挥高速公路使用效率,另考量
: 前后车速度仪表之误差及速限宽容值所引发之认知落差,建议利用内侧车道超车后,确认中
: 线(中内)车道之前后车辆能保持适当安全间距时,宜变换车道行驶,保持内侧车道净空提供
: 超车车辆使用,以期发挥高速公路原有之行车效率。
: 四、另取缔超速违规行为部分,需有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检定合格之科学仪器取得车速证据,
: 方得举发。
老问题了~
这个的核心问题就是“守法的人应不应该礼让违法的人?”
如果要保障“违法者的权益”
那就是只要后车比较快 就是要让
如果要保障“守法者的权益”
那就是保持110km 就可行驶内线道
飙仔要飙 就自己找缝钻
另外...
什么谁的表速准不准的问题
只有警察才有资格开罚
后车或是前车说对方表速不准 都是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