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一台车 因为没有在开也已经年代久远
所以本来准备要报废
但那时候考虑到之后可能会买新车 因此就先办理停驶(这样可以免缴税金)
等到买新车时再转报废 去符合旧换新的规定
不过停驶只能停驶一年
一年的时间还有一个多月就到了
目前还没有打算买新车 可能还要再一年才会买
(现在如果先报废 那就必须半年内就要买)
所以现在应该要怎么处理比较好?
我想请问的是 如果车牌自然被注销(停驶超过一年没有复驶)
到时候还可以报废吗?
因为我以为的报废是指车体回收
如果车体没有回收 那就只是牌照注销而已
我以为是 牌照注销 车体还是存在 之后还是可以报废
这样的想法是对的吗?
还是报废程序一定要包含牌照注销?
也就是说 假设我的车牌被注销了 我到时候要报废 需要先去重新领牌 然后再报废?
这样不就浪费了政府一张牌? 因为制作了牌照马上又要销毁...
还是我可以跟监理站说我领牌之后马上要报废 那就可以请他们不用制作牌照
只要办程序就好
恳请了解的大大们帮忙释疑 万分感谢!!